赴大陸旅遊,小心感染傷寒


發佈日期:2001-06-22

(九十年六月二十二日)

疾病管制局於6月16接獲通報一例境外移入傷寒陽性個案。此個案是於5月10日至5月20日期間隨旅行團赴大陸江南地區旅遊,回國後於6月3日開始出現發燒、腹瀉等症狀,6月16日赴醫院就醫,經檢驗證實感染傷寒。衛生單位於接獲通報後,已追蹤同團接觸者20人及家屬4人進行全面採檢,並採行相關防疫措施。

傷寒之感染途徑是因食物、飲水被患者、帶菌者糞便及尿液所污染而傳染。有些地區污水污染河床,其中的貝類成為傳染媒介。有些地區以糞便當肥料,結果使水果、蔬菜成為傳染媒介,此外蒼蠅也可能散布病菌於食品中。傷寒之潛伏期長短因感染病菌多寡而不同,一般為一至三週,感染後一週至恢復期,病菌存留在排泄物中為傳染持續期;傷寒患者若未接受治療,約10%有三個月之帶菌期,2─5%成為永久帶菌者,因此患者需盡早就醫接受治療,以避免將病菌傳染給家屬或其他接觸者。

為防患疾病於未然,疾病管制局呼籲國人前往大陸或東南亞等衛生條件較差之地區旅遊時,應時時注意飲食及飲水衛生,用餐時儘量選用熱湯類,水果最好自己削皮,貝類等海產品需煮沸後才可食用,食用食物前及如廁後確實洗手,以防止腸道傳染病悄悄找上門。此外旅行業者在安排行程時,應注意旅遊據點之居住環境衛生及安排衛生安全之飲食,並隨時提醒團員避免食用路邊攤食物,以保障旅遊團員之身體健康,並且在回國入境時,依規定協助團員填寫「健康聲明表」,或主動向衛生單位通報,俾使防疫單位在疫情出現時能及早採取相關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