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出現2例「本土」猴痘確定病例,籲請醫界朋友提高警覺加強通報(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500號)


發佈日期:2023-03-02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昨(1)日公布我國第6、7例猴痘確定病例,分別為北部40歲及南部20歲本國籍男性,於2月下旬因身體陸續出現發燒、丘疹且會癢、水泡、腹股溝淋巴結腫大、舌頭潰瘍等症狀,經醫師評估後採檢通報,分別於2月26、27日確診陽性,2名個案近期無出國旅遊史,研判為本土個案,目前於醫院隔離治療中;經疫調匡列相關接觸者共25名,已進行衛教並自我健康監測21天。

疾管署指出,此波猴痘疫情自去年5月中於英國爆發以來,全球累計至少109國報告逾8.6萬例確診。依據WHO統計資料,全球病例96.5%為男性,年齡中位數為34歲,性接觸傳染比例約69%。我國截至今日,累計通報疑似病例47例,其中確診2例本土及5例境外移入病例(感染國家為德國1例、美國3例、奧地利1例),餘40例均排除,疾管署籲請醫界朋友提高警覺,如遇有具皮膚病灶,有猴痘確定病例報告之國家旅遊史、野生動物暴露史、國內高暴露風險場域接觸史之可能疑似病例,請加強通報。

猴痘屬人畜共通傳染病,世界衛生組織(WHO)於去(2022)年7月23日宣布猴痘疫情列為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HEIC),疾管署已於去年6月23日公告列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診療病人時若發現符合「猴痘」通報定義,如:皮膚病灶(如皮疹、斑疹、斑丘疹、水泡、膿庖等),及病人出現有發燒(≥38°C)、畏寒/寒顫、出汗、頭痛、肌肉痛、背痛、淋巴腺腫大(如耳周、腋窩、頸部或腹股溝等處),臨床醫師無法以其他已知病因解釋,請於24小時內至「傳染病通報系統(NIDRS)」進行通報,並採集檢體(如:水疱液、膿疱內容物及瘡痂、咽喉擦拭液、血清或全血)送驗。檢附猴痘之臨床特徵及病灶參考圖片(詳如附件1)及通報定義及檢體採檢送驗事項(詳如附件2)供參。

此外,猴痘病毒可能透過接觸感染源的傷口、體液、呼吸道分泌物等方式傳播,故建議醫院照護疑似或確定病例時,依循標準防護措施、接觸傳染防護措施及飛沫傳染防護措施。採檢/醫療照護人員建議穿戴手套、防水隔離衣、高效過濾口罩(N95或相當等級(含)以上口罩)、護目裝備(全面罩)及髮帽,醫療機構因應猴痘感染管制措施指引請參閱:https://gov.tw/Exs。

為因應猴痘防治需求,疾管署已完成猴痘抗病毒藥物及猴痘疫苗採購及配置,符合條件者,由醫療或衛生單位向疾管署提出申請,經審核後提供使用。如需了解更多猴痘疫情資訊或防治措施,請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猴痘專區。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