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傳出疑似SARS個案,疾病管制局因應措施


發佈日期:2003-12-27

由於廣東番禹地區出現疑似sars個案,疾病管制局於十二月廿七日下午三時召開緊急會議,截至下午五時為止,目前獲得之資訊確認為疑似個案。


行政院游院長特別指示:


一、目前僅為報載,應以官方資料為主。


二、呼籲中國對於疫情應公開透明。


三、目前我國防疫動員為 B級,已比原訂國外有疫情的A級更為嚴謹。


四、請本署應主動與WHO等其他國際相關機構或組織之聯繫,掌握疫情資訊,並請其督促中國公開疫情資料。



疾病管制局除密切蒐集資訊之外,同時於下午發出信函向世界衛生組織、香港衛生署、WPRO、美國CDC、日本NIID、APEC各會員體 SARS窗口求證,是否確認有此個案之通報或進一步的相關消息。


目前我國仍維持B級動員防治措施,目前防疫動員層級相關作為如下:


加強境外管制措施:


機場部分:加強中、港、澳旅客體溫異常者診療及追蹤。(如為確認個案,凡是發燒旅客均送醫院採檢及診斷)。


請航空公司加強來自中港澳航班消毒。


行文海巡署、漁業署、陸委會及金馬兩縣政府嚴防偷渡客成為防疫的死角及漁工管理。


請退輔會加強榮民之衛生教育及加強回國榮民發燒監測。


要求所有執業醫師,對所有發燒病人應並主動詢問接觸史及旅遊史。



疾病管制局也指出現有中正及小港國際機場維持入境者發燒篩檢之外,在檢疫措施部分,國際機場入境者及經小三通入境者,凡中、港、澳回國者強制採取自主健康管理。要求來自中、港、澳居民皆須實施十天自主健康管理。將自主健康管理者名單送各縣市衛生局,並要求縣市衛生局提供每天有多少人發燒報告。另將所有來自中港澳民眾資料送健保局勾稽,隨時掌握入境民眾健康狀況,如果民眾未誠實告知,將以違反sars防治暫行條例處分。


凡自中、港、澳回國有肺炎者,列為高危險群,加強採檢及追蹤。在此也特別呼籲來自中、港、澳旅客,務必遵守所有防疫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