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全國防疫會議後記者會報告


發佈日期:2021-07-13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今(13)日上午與各縣市政府召開的「全國防疫會議」,決議如下:

一、國內疫情現況及評估
1.自實施全國加強三級警戒等相關管制措施下,Rt值已逐步下降,疫情持續趨緩,本週開始進行部分管制措施鬆綁,請各地方政府密切注意後續效應、及時應處。另全國三級警戒將延長至7月26日,考量各項防疫措施可能對民眾生活經濟、心理健康造成壓力,建議各地方政府進一步規劃相關關懷及配套方案,以舒緩民眾身心壓力。
2.境外移入病例隨國外疫情上升有增加趨勢外,入境全面篩檢亦有陸續發現變異株相關個案,其中不乏病毒量高之病例,建議各地方政府持續加強疫情監控;雙北近期發生家庭群聚及職場群聚事件,仍請雙北地方政府除持續考量民眾就醫可近性設置社區篩檢站外,亦強化疫調作業,以利及早掌握病例,妥善應處。

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期滿前採檢政策」執行現況
1.因應新型冠狀病毒Delta變異株於全球日益擴散且傳播力高,自今(2021)年6月22日起,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及自國外入境者,無論有無症狀,於居家隔離/檢疫之期滿前,須由各地方政府協助安排於隔離或檢疫期滿前1-3日(即接觸或入境迄日起第12-14日)內,搭乘防疫計程車前往醫療院所進行採檢,並確保於期滿前可取得檢驗報告。
2.政策實施迄今,經期滿採檢計發現4名居家隔離、14名居家檢疫者採檢為確定病例,顯見於隔離或檢疫期滿前落實採檢措施,可避免COVID-19病毒進入社區,降低社區傳播風險,仍請各地方政府持續落實居家隔離/檢疫之期滿前採檢措施,共同守護社區防疫安全。

三、衛生福利部為利疫情期間日照服務機構業務執行,業研議「衛生福利機構(社區型)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相關重點請各地方政府協助檢視,近期將對外發布,重點包括:
1.適用範圍:社區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機構(日間照顧、小規模多機能家庭托顧)、附設於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日間照顧服務、身心障礙日間型服務(社區日間作業設施、社區式日間照顧、家庭托顧、日間服務機構)、精神復健機構(日間型)、早期療育機構。
2.服務條件
(1)機構提供服務條件:
  • 整體工作人員疫苗施打率達8成,方可提供服務。
  • 未接種疫苗、接種第一劑疫苗未滿14日者,服務前應自費提供3日內SARS-CoV-2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或解除隔離證明,於三級警戒期間須配合每週自費提供抗原快篩陰性證明。
  • 地方政府應輔導轄內機構依本指引提供服務,機構須填具檢核表報地方政府備查,並配合後續抽核。
(2)服務對象(含陪同照顧者)接受服務條件(未成年者不適用):
  • 建議服務對象接種第一劑疫苗滿14日後,再前往接受服務。
  • 未接種疫苗、接種第一劑疫苗未滿14日者,接受服務前應自費提供3日內SARS-CoV-2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或解除隔離證明,於三級警戒期間須配合每週自費提供抗原快篩陰性證明。
3.自主防疫管理措施:
(1)工作人員及服務對象之健康管理部分,若為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者均不可提供或使用服務。
(2)規劃服務動線、分區空間及隔離空間,建立分艙分流及活動分組進行機制。
(3)交通服務管理,每車以10人(含司機)為限
4.疑似確診應變措施:
(1)任1位工作人員或服務對象為確定病例時,應暫停服務且立即通報地方社(衛)政主管機關,機構應進行相關人員造冊,並向該等人員宣導請其確實配合疫調。
(2)立即就已知資訊先通知確定病例及可能與其有接觸之人員,等待衛生單位調查與聯繫。

四、針對地方政府疫調資料調閱部分
1.各地方政府如有確診軌跡調閱之需求,可透過各區管中心向指揮中心調閱,並將儘速於1天內提供。
2.指揮中心已完成個案軌跡、熱區查詢、及簡訊實聯制疫調查詢功能,近日內提供各地方政府直接由線上進行查詢。另簡訊實聯制資料僅限制疫調查詢為主,相關查詢均有紀錄及配套機制,以確保使用範圍。
3.以臺北市為例,近日向指揮中心調閱近1,000筆資料,除提供資料,指揮中心也提供線上查詢功能,並將和臺北市資訊局洽談介接與合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