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目前無須禁止ㄧ般人國際間旅行及經貿活動;但伊波拉病毒感染患者及其接觸者應被限制旅遊。我國依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對於自伊波拉病毒感染疫情流行地區來台人士的建議如下:
1.應於來台前先詢問其是否為伊波拉病毒感染確定/疑似病例或有病例接觸史,倘是,確定個案必須有間隔48小時的兩次檢驗
陰性後才可以旅遊,另其接觸者必須每天監測至暴露21天無症狀後才可以進行國際旅遊;疑似個案必須立刻隔離且限制旅
遊,並依診斷結果進行旅遊管制。
2.來台後,應自主健康管理21天,早晚量體溫,期間倘出現疑似症狀,請協助該人士撥打1922,由疾管署區管中心評估安排
就醫及後續防疫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