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型A型流感邊境檢疫強化措施


疾病管制署於我國各國際機場、港口設置辦事處,於平時執行入境旅客發燒篩檢、旅客/運輸工具通報等相關邊境檢疫措施。為因應現階段新型A型流感疫情,邊境港埠持續進行檢疫相關措施,以防堵疫情自國外傳入我國,相關措施簡單說明如下:

一、         持續加強對來自新型A型流感發生地區入境旅客之監測

(一)對自新型A型流感發生地區返台之有症狀旅客,加強蒐集旅遊地區史資訊。

(二)若出現發燒(38度℃以上)、咳嗽、呼吸急促等疑似症狀,且發病前10日內曾至新型A型流感病例發生地區之旅客,將直接後送至醫院就醫,進行診療。

(三)監測資訊即時回饋社區防疫單位以利後續追蹤,相關數據亦將作為適時檢視、調整現行邊境檢疫措施之參考依據。

二、        透過各種管道強化衛教宣導: 

(一)於各國際機場、港口加強出境旅客的衛教宣導,如電子看板、宣導海報、跑馬燈及宣傳單張等。

(二)透過旅行業者提供出國旅客相關提醒。

(三)視疫情需要時,製作航機及船舶廣播宣導稿,提供入境航機及船舶播放。

三、         跨單位整合協調

(一)協請交通、海巡、漁業等主政部會及地方政府轉知所轄單位與業者,應主動通報並配合各項檢疫措施。

(二)訂定相關指引/建議,提供相關單位執行工作時參採,以強化對工作人員及旅客之雙重保護。

(三)於各國際機場、港口召開衛生安全工作小組會議,進行疫情防治宣導,並協調機場、港口各單位應配合、協助事項。

最後更新日期 2016/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