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媒體報導北韓開發彈道飛彈搭載炭疽桿菌事件,籲請醫師提高警覺並加強詢問旅遊史、職業史、接觸史,如發現疑似個案應立即通報,以利早期發現早期治療(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344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近日媒體報導「北韓積極開發彈道飛彈搭載炭疽桿菌相關實驗,南韓政府近期自脫北士兵體內檢驗出炭疽抗體」事件,顯示北韓正在開發生物戰劑的可能性極高。疾管署籲請醫師提高警覺,並加強詢問旅遊史,如發現符合炭疽病通報定義之疑似病例,應立即通報轄區衛生單位,以利早期發現早期治療。

炭疽病在我國列屬第二類法定傳染病,自1972年於馬祖地區傳出最後一名病例後,迄今無本土人類感染病例。炭疽病為炭疽桿菌引起的人畜共通傳染病,依感染類型分成下列三型:

  1. 「皮膚型」─皮膚潰瘍從丘疹進展到水泡、黑色焦痂,伴隨輕微到嚴重的水腫。
  2. 「腸胃型」─腹部不適,如:噁心、嘔吐、食慾缺乏,接著出現發燒。
  3. 「吸入型」─短暫的前驅症狀類似急性病毒性呼吸疾病,接著出現急遽發生的缺氧、呼吸困難及高燒,伴隨X 光有縱隔腔變寬情形。

上述三類炭疽病,皆可因炭疽桿菌進入患者的血流或淋巴循環,造成敗血症及/或侵入中樞神經引發炭疽性腦膜炎,造成全身性炭疽病,症狀為發燒合併意識喪失、抽蓄、或腦膜炎,目前國際間針對炭疽病治療建議係以抗生素治療為主。

為利早期發現早期治療,籲請醫師提高警覺,診治病人時,務必詢問旅遊史、職業、接觸史及家庭或工作環境等是否有其他類似症狀病人等(TOCC)訊息,即時掌握重要資訊進行正確診斷,並落實感染管制與個人防護措施,以保障自身與同仁的健康及病人安全。如遇有炭疽病感染疑似個案,應儘速至「法定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之「傳染病個案通報系統」-『醫師診所版』(https://ida4.cdc.gov.tw/hospitals/)於「第二類法定傳染病」項下,選擇「炭疽病」通報。有關炭疽病之病例定義、病例通報方法、治療建議及感染管制指引等相關資訊,請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 ://www.cdc.gov.tw)。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發佈日期 2017/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