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06)年5月1日起,嬰幼兒應接種之第3劑B型肝炎疫苗,暫以六合一疫苗取代,同時將五合一疫苗第4劑接種時程調整回原「出生滿18個月」。(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323號)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因應國際B型肝炎疫苗製造廠產能不足,無法充足穩定供貨,疾管署宣布,自今(106)年5月1日起,出生滿6個月嬰幼兒應接種的第3劑B型肝炎疫苗及五合一疫苗,將暫時以六合一疫苗的形式取代;另針對嬰幼兒第4劑五合一疫苗接種時程,將同步由目前的「出生滿27個月」調回「出生滿18個月」,以確保嬰幼兒健康。

由於國際B型肝炎疫苗製造廠產能無法充足穩定供貨,為使國內嬰幼兒於出生及滿1個月能按時程完成單價型B型肝炎疫苗常規接種,確保免疫力,經疾管署積極爭取,購得六合一疫苗(即五合一疫苗加B肝疫苗),自今年5月1日起,將取代嬰幼兒於出生滿6個月應接種的第3劑B肝疫苗及五合一疫苗,預估實施至明(107)年7月。另為利兒童健康手冊登錄辨識作業,疾管署有印製「六合一疫苗」貼紙,將由各地方衛生局發送至各接種院所黏貼於「預防接種時程及紀錄表」,有關黏貼範例請參考附件。

另因應全球五合一疫苗供需失衡,自103年1月1日起,依據我國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決議,將五合一疫苗第4劑由出生滿18個月調整至出生滿27個月接種。經疾管署不斷尋求貨源,目前國內五合一疫苗供貨漸趨穩定,加上爭取到六合一疫苗,為使幼兒能及早獲得白喉、破傷風、百日咳、小兒麻痺及b型嗜血桿菌等五種傳染病之完整免疫力,自今年5月1日起,五合一疫苗第4劑的接種年齡將回復為出生滿18個月就能接種。

疾管署籲請各位醫界朋友配合出生滿6個月幼兒接種六合一疫苗等相關實務接種作業,並請協助向家長衛教說明,幼兒滿18個月即可接種五合一疫苗第4劑,與政府共同照護幼兒健康。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發佈日期 2017/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