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疾病管制局接獲世界衛生組織通知,新增4例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病例,1例來自卡達,3例來自沙烏地阿拉伯。
卡達通報個案45歲男性,因咳嗽、發燒,呼吸短促住院,曾出現腎衰竭已改善,目前已拔管,無動物接觸史及旅遊史。
而沙烏地阿拉伯於11/7接獲通報新增1例,沙烏地阿拉伯病例,無旅遊史,不明原因肺炎住院,經實驗室確診,已復原,經調查與原先病例無流病相關。
沙烏地阿拉伯另2例發生於一個4人橫跨三代的家庭群聚中,4人症狀類似,但彼此嚴重程度不一。確診的2例彼此為兄弟,一例28歲,於10/28因咳嗽,呼吸短促,嚴重雙側肺炎住院,插管治療,11/1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另一例症狀較輕微,經住院治療後於11/20痊癒出院。此兩位兄弟的70歲父親於10/14因雙側肺炎,高燒,心衰竭住院,後因呼吸衰竭與腎衰竭於10/24死亡,待實驗室確認。另一例為28歲確診死亡病例的兒子,症狀較輕微,經住院治療後亦已於11/20痊癒出院,新型冠狀病毒檢驗陰性。目前有關其感染源,感染途徑、是否為人傳人之可能性,世界衛生組織仍在進行調查中。
至今累計確定病例共有6名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病例,病患臨床表現主要為需加護病房治療的急性呼吸道感染合併急性腎衰竭,包括醫療照護人員在內的接觸者迄今並未出現疑似感染。世界衛生組織正召開相關會議就其病例定義,就其是否經人傳人之可能性及其病例定義檢討之,但仍未對沙烏地阿拉伯或卡達等地發出旅遊限制。
本局籲請臨床醫師提高警覺,如所診治病患有不明原因急性呼吸道疾病及急性腎衰竭,應主動詳問近期是否有沙烏地阿拉伯或卡達等地旅遊史,如有該旅遊史,應收至負壓隔離病室治療,並請24小時內通報衛生機關。照護人員與接觸者除應採取適當呼吸道防護外,並應進行健康監測,注意是否出現包括發燒、咳嗽等呼吸道相關症狀,直至接觸後10日為止。
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病例已列為第5類法定傳染病,潛伏期約7-10天。醫師於臨床診治如發現符合該疾病公告之臨床條件及流行病學條件病例者,應儘速於24小時內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並依院內感染控制指引加強醫院感控措施;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於接獲通報,應即依「傳染病防治法」及其該疾病防疫措施等規定辦理相關防疫工作。
相關資訊請參閱該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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