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接種計畫篇


實施期間為112年10月2日起,分階段開打至疫苗用罄止。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1
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各類實施對象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如為外籍人士,需持有居留證(包含外交官員證、國際機構官員證及外國機構官員證)〕,實施對象及其開打時程如下:
實施對象 開打時程
  •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 65歲以上長者
  • 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 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 孕婦
  • 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 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 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 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人員
第一階段
(112年10月2日起)
  • 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
第二階段
(112年11月1日起)





 
最後更新日期 2023/11/16

我國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係綜合參考國際間流感疫苗接種政策,以及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預防接種組專家建議,併考量國內外流感流行病學與疫苗接種效益等相關研究,另視預算獲編情形,逐年將流感高風險及高傳播族群納入公費疫苗實施對象。對於次高風險等級或評估自身風險有接種需求的民眾,則建議自費接種疫苗。惟倘上開對象屬感染流感後容易併發重症及容易傳播流感病毒的族群,如:50歲以上成人、安養/長期照顧等機構對象、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患者、高風險慢性病人及BMI≧30者、年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童、國小至高中/職學生、醫事防疫人員、禽畜養殖業者及動物防疫人員、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等,即為公費疫苗接種對象。
另106年11月16日及110年1月27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預防接種組聯席會議決議略以,有關各類團體/民眾反映爭取納入公費流感疫苗施打對象案,建議各主管機關/單位對於所屬/管具一定程度流感感染風險族群,應參考國防部或法務部矯正署作法,適度編列採購疫苗預算或補助經費,提供該等人員接種。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1

我國使用之疫苗係依世界衛生組織每年對北半球建議更新之病毒株組成,其保護效力與國際各國狀況相同。我國使用之四價疫苗包含4種不活化病毒,即2種A型(H1N1及H3N2)、2種B型。今年使用之疫苗係適用於2023-2024年流行季,雞胚胎蛋培養及細胞培養疫苗每劑疫苗含下列符於規定之抗原成分:

  • 雞胚胎蛋培養疫苗
    • A/Victoria/4897/2022 (H1N1)pdm09-like virus(本季更新);
    • A/Darwin/9/2021 (H3N2)-like virus;
    • B/Austria/1359417/2021 (B/Victoria lineage)-like virus;
    • B/Phuket/3073/2013 (B/Yamagata lineage)-like virus
  • 細胞培養疫苗
    • A/Wisconsin/67/2022 (H1N1)pdm09-like virus(本季更新);
    • A/Darwin/6/2021 (H3N2)-like virus;
    • B/Austria/1359417/2021 (B/Victoria lineage)-like virus;
    • B/Phuket/3073/2013 (B/Yamagata lineage)-like virus
最後更新日期 2023/11/16

依世界衛生組織說明,在某些情況下,選定之病毒株不一定同時適用兩種不同疫苗製程,此時分別選擇在個別製程內最能有效複製,但具有相同抗原性的病毒株作為疫苗株,更有利於疫苗的即時生產。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12

目前國內持有流感疫苗上市許可證之廠商計有5家,包括賽諾菲股份有限公司Vaxigrip Tetra菲流達四價流感疫苗、荷商葛蘭素史克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Fluarix Tetra伏適流、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dimFlu-S(QIS)“安定伏”裂解型四價流感疫苗、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FLUCELVAX QUAD輔流威適流感疫苗、FLUAD TETRA輔流安四價流感疫苗及高端疫苗生物製劑股份有限公司MVC FLU Quadrivalent pre-filled syringe injection高端四價流感疫苗。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1

今年提供之公費疫苗共有4家廠牌,疫苗配送採「先到貨、先鋪貨、先使用」原則,民眾接種疫苗之廠牌將依對象採「隨機」安排方式,無法指定廠牌,各廠牌適用年齡如下:

持有許可證廠商 / 品名 劑型 適用年齡
賽諾菲股份有限公司 /
Vaxigrip Tetra菲流達四價流感疫苗
0.5mL 提供6個月以上使用
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AdimFlu-S(QIS)“安定伏”裂解型四價流感疫苗
0.5mL 提供3歲以上使用
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FLUCELVAX QUAD輔流威適流感疫苗
0.5mL 提供6個月以上使用
高端疫苗生物製劑股份有限公司 /
MVC FLU Quadrivalent pre-filled syringe injection高端四價流感疫苗
0.5mL 提供3歲以上使用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1
COVID-19疫苗為因應大流行全新上市之疫苗,廠商開發時即採用完全不同之原理、製程與劑型劑量,包括腺病毒載體疫苗、mRNA疫苗與蛋白質次單元疫苗。初上市時使用經驗有限,並無實證顯示不同廠牌疫苗為可互換(interchangeable),且各廠牌疫苗在不同年齡層觀察到的不良反應發生率亦有差異,因此開放民眾可依仿單適用年齡與個人健康情形,與醫師討論後決定適宜接種廠牌與時程,但不建議不同廠牌交替使用。
流感疫苗則已有多年使用經驗,除高劑量、含佐劑與鼻噴劑疫苗外,其他非活性流感疫苗在保護力與不良反應發生率上均無差異,民眾可接種任一符合仿單適用年齡之流感疫苗。配合公費疫苗配送採「先到貨、先鋪貨、先使用」原則,民眾接種疫苗之廠牌將依對象採「隨機」安排方式,故無法指定廠牌。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14

今年政府採購4家廠牌疫苗都不含硫柳汞成分。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1

今年政府採購4家廠牌疫苗都不含佐劑。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1

今年政府採購計畫實施對象之疫苗量約638萬劑,係請各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據過去接種情形與接種意願等估算各類計畫「實施對象」之疫苗需求量,可涵蓋至少25%人口數。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1

今年政府採購4廠牌疫苗皆符合我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查驗登記規定,且經其核准使用/進口,同時每批疫苗均經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合格,在品質上有保障。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1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7年12月函國內藥廠、生技/醫療公司、國家衛生研究院、製藥協會、西藥代理商同業公會、製藥發展協會等單位,為因應107年度流感疫苗外觀異常事件,重申各生物藥品製造廠應嚴加執行疫苗品質管制,以確保品質安全。各廠商應會配合加強執行疫苗品質管制措施。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1

是的,流感疫苗雖然是一種安全有效之疫苗,但接種任何疫苗前均須先經醫師的詳細評估診察,以確認民眾身體健康狀況,以及是否有疫苗使用禁忌症等,再決定可否接種。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1

流感疫苗是不活化疫苗,可以和其他疫苗同時接種於不同部位,或間隔任何時間接種。
目前實證顯示流感疫苗和COVID-19疫苗同時接種並不影響疫苗之有效性或安全性。
為提升接種效率及提高接種涵蓋率,經111年2月25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及預防接種組聯席會議建議,流感疫苗與COVID-19疫苗,可以同時接種,民眾可依其需求選擇同時或間隔一段時間接種。同時接種流感疫苗與COVID-19疫苗之接種部位,考量臨床接種實務之可行性與參考WHO指引,建議接種於不同肢體。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14

6個月以上接種劑量為0.5 mL(各家廠牌適用年齡不同,詳見仿單「產品說明書」)。未滿9歲兒童,若是初次接種,應接種2劑,2劑間隔4週以上每次接種0.5mL;若過去曾接種過季節性流感疫苗(不論1劑或2劑),今年接種1劑即可。9歲以上則不論過去季節性流感疫苗接種史,都只須接種1劑。賽諾菲股份有限公司、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高端疫苗生物製劑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廠牌的疫苗雖然製程略有不同,但所含病毒之抗原性相似,其效果一樣,亦無安全之慮,經提109年7月6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會議討論決議,需接種2劑之兒童,2劑可接種不同廠牌疫苗。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14
未滿9歲兒童,若是初次接種季節性流感疫苗,應接種2劑,2劑間隔4週以上,倘提前5天(含)以上接種者(即超過4天寬限期,2劑間隔不足25天),第2劑應視為無效接種,需自無效之第2劑接種日起算最短間隔進行補種。若過去曾接種過季節性流感疫苗(不論1劑或2劑),今年接種1劑即可。9歲以上則不論過去是否曾接種過季節性流感疫苗,都只須接種1劑。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14
仍需接種,與前一劑間隔1個月以上。因流感疫苗之保護效果於6個月後會逐漸下降,且每年流感疫苗組成病毒株有所差異,為能於新來臨之流感流行期可獲得足夠保護力,建議仍需接種當季流感疫苗。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14

接種流感疫苗,如發生接種劑量不足時,應立即補足至個案應接種之劑量,如於隔天或之後補接種,則須補接種完整0.5mL疫苗;如發生接種劑量超出應接種量時,視為完成接種,無須再補接種。出現接種劑量錯誤時,均應通知/告知當事人,並應向衛生局通報接種異常事件。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1
不必再補接種其他流感疫苗,惟接種單位應通知/告知當事人,追蹤個案狀況並向衛生局通報接種異常事件。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14
政府今年採購的4廠牌流感疫苗,其中賽諾菲股份有限公司、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疫苗生物製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流感疫苗,都含有微量甲醛或其殘留物;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流感疫苗則不含甲醛。經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225期報告指出,甲醛是用來使病毒去活化,以及對細菌毒素進行去毒性作用,用以製造人用病毒性疫苗或細菌性疫苗至少已有50年之久。在製造疫苗的過程中,甲醛會被稀釋,但仍然可以在最終成品中檢驗出其殘留量,因接種疫苗而單次暴露於甲醛之平均劑量是非常低的,因此被認為安全無虞。今年政府採購4廠牌疫苗皆符合我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查驗登記規定,且經其核准使用/進口,4廠牌疫苗成分與詳細資料可參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14
我國公費流感疫苗以往使用三價流感疫苗(含2種A型及1種B型疫苗株),由於依歷年疫情資料顯示,過去10年間2種類型的B型流感病毒常常出現共同流行,且四價流感疫苗目前已為世界衛生組織流感疫苗組成之優先建議,亦為全球使用趨勢,如:歐、美、日、澳等先進國家均已跟進使用四價流感疫苗,再加上國內流感疫苗成本效益分析結果顯示,公費疫苗全面改用四價流感疫苗符合經濟效益。因此,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依108年2月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預防接種組聯席會重新檢視國內流病趨勢、疫苗接種效益、成本效益及市場供應等因素建議「在經費許可下,自108年度起流感疫苗接種計畫轉換使用四價流感疫苗」,專案陳報行政院並於108年4月3日獲行政院核定。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14
流感疫苗接種計畫接種進度資料,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不定期於記者會或新聞稿公布,另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成果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路徑為: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流感疫苗→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歷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成果)。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14
不論是接種自費還是公費流感疫苗,如為當季流感疫苗,因流感疫苗組成病毒株相同,不需要再接種第二劑疫苗。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14
接種單位應通知/告知當事人,追蹤個案狀況並向衛生局通報接種異常事件。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