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流感疫苗電子化系統(CIVS)篇


CIVS系統目前提供國小、國中、高中職及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進行流感疫苗接種意願家長簽署及學生造冊作業,112年原則推廣全校學生使用,如有特殊狀況無法全校參與,可依學校人力資源,調整使用CIVS系統規模 (擇一年級、班級),先鼓勵使用;外僑學校、自學學生、實驗學校、矯正學校等特殊情況,可不使用CIVS系統,附設幼兒園、教職員工等,未納入本年度推廣範圍,無需使用CIVS系統。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4
無需額外下載軟體。請學校先確認,操作CIVS之電腦如可順利開啟CIVS系統網頁(https://civs.cdc.gov.tw),即表示該電腦之連線網路已設定為透過教育部臺灣學術網路(TANet)對外連線。
如無法連線,則需請使用者洽學校資訊人員協助將電腦設定為TANet網域,如設定後仍無法連線,請洽客服人員轉請疾管署資訊室提供協助(CIVS客服:02-23959825分機3201)。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14
學校護理師或承辦人請至CIVS系統先匯出學校專屬QR碼及連結網址,貼入「校園流感疫苗電子化系統(CIVS)家長操作範本」之QR碼及連結網址欄位,再將該範本,透過各班導師提供給家長,家長再依操作範本則可進行線上簽署。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4
於學校預設的意願簽署截止日前,家長都可以掃描QR碼後修改接種意願,如逾簽署截止日期,可再洽學校護理師協助調整截止日期限後進行線上簽署,或改採紙本簽署繳回給學校。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4
由學校承辦人至CIVS系統印製含回條之意願書紙本,交由班導師提供家長紙本簽署,家長繳回紙本意願書後,學校護理師於手機下載CIVS掃瞄工具,掃描回條上的學生QR碼,將家長簽回的接種意願上傳至CIVS系統,亦可節省逐筆輸入的繁瑣工作。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4
1. 依電子簽章法第4條第2項規定:依法令規定應以書面為之者,如其內容可完整呈現,並可於日後取出供查驗者,經相對人同意,得以電子文件為之。另依法務部(法律決字第10303508040號)案例,同意書雖係以電子方式為之,倘足以確認當事人意思表示 ,並有可為證明方式,即具有個人資料保護法『書面同意』效力。
2. 透過CIVS系統進行線上簽署接種意願書,會於簽署意願前取得家長同意,簽署完成後,相關資訊(含設備的網路IP位址)留存系統備查。
 
最後更新日期 202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