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臨床處置暫行指引已修訂完成,請醫師參考指引進行疑似與確診個案之診療及處置(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436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由於SARS-CoV-2的臨床實證資料不停更新,為提供臨床醫師於診治疑似與確診SARS-CoV-2患者時有相關建議可參考,疾病管制署依國際間最新臨床試驗結果與6月1日專家諮詢會議建議修訂完成第七版「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暫行指引」(如附件),重點如下:
  1. 根據最新隨機對照臨床試驗結果,我國食品藥物管理署已有條件核准remdesivir藥物許可證。若經主治醫師評估藥物治療的效益與風險,並充分告知後,可考慮對嚴重肺炎以上程度(未使用吸氧治療下的SpO2≦94%、需使用吸氧治療、機械式呼吸器或ECMO者)之確診個案早期給予remdesivir治療。
  2. 因目前證據顯示接受hydroxychloroquine治療並無顯著降低重症或死亡率,且增加產生心律不整之風險,故刪除hydroxychloroquine用藥建議。

疾病管制署再次提醒醫師持續保持警覺,對所有可能的 SARS-CoV-2患者務必詢問病患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與群聚情形(TOCC),如發現符合通報條件之個案,請參閱疾病管制署『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處理流程 』 進行通報及採檢,並落實相關感染管制與個人防護措施。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診療相關資訊將隨時依防疫需求與最新文獻證據更新並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PublishTime 20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