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9年12月起中國湖北武漢市發現不明原因肺炎群聚,疫情初期個案多與武漢華南海鮮城活動史有關,中國官方於2020年1月9日公布其病原體為新型冠狀病毒。此疫情隨後迅速在中國其他省市與世界各地擴散,並證實可有效人傳人。世界衛生組織(WorldHealth Organization, WHO)於2020年1月30日公布此為一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 PHEIC),2月11日將此新型冠狀病毒所造成的疾病稱為COVID-19(Coronavirus Disease-2019),國際病毒學分類學會則將此病毒學名定為SARS-CoV-2(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為監測與防治此新興傳染病,我國於2020年1月15日起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並於2020年1月21日確診第一起境外移入確診個案,另於1月28日確診第1例本土個案,為境外移入造成之家庭群聚感染。自2023年3月20日起調整病例定義,符合臨床條件及檢驗條件之併發症(中重症)個案始須通報。考量COVID-19疾病嚴重度下降,國內疫情穩定可控,且國際間亦朝向調降防疫等級,於2023年5月1日起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由第五類傳染病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

致病原
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屬冠狀病毒科(Coronavirinae)之beta亞科(betacoronavirus),其病毒特性仍在研究中。冠狀病毒科(Coronavirinae, CoV)是造成人類與動物疾病的重要病原體,為一群有外套膜之單股正鏈RNA病毒,外表為圓形,在電子顯微鏡下可看到類似皇冠的突起因此得名,可再細分為alpha亞科、beta亞科、gamma亞科與delta亞科。冠狀病毒會引起人類和脊椎動物的疾病,屬於人畜共通傳染疾病。已知會感染人類的七種冠狀病毒,包括alpha亞科的HCoV-229E病毒與HCoV-NL63病毒,以及beta亞科的HCoV-HKU1病毒、HCoV-OC43病毒、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SARS-CoV)、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MERS-CoV)和最新發現的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人類感染冠狀病毒以呼吸道症狀為主,包括鼻塞、流鼻水、咳嗽、發燒等一般上呼吸道感染症狀,但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SARS-CoV)、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MERS-CoV)與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後比一般人類冠狀病毒症狀嚴重,部分個案可能出現嚴重的肺炎與呼吸衰竭等。

已知宿主
冠狀病毒科的動物宿主包括蝙蝠(最大宗)、豬、牛、火雞、貓、狗、雪貂等。並有零星的跨物種傳播報告。引起COVID-19之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是否有動物宿主,仍待研究與證實。

傳播途徑

一、根據目前證據顯示,當SARS-CoV-2感染者呼吸、說話、唱歌、運動、咳嗽或打噴嚏時,會釋放出含有病毒的大小不一飛沫顆粒,細小粒徑的飛沫核(droplet nuclei)可以在空氣中懸浮數分鐘至數小時,而較大粒徑的飛沫(Droplet)會快速地沉降,其飛行距離約為1公尺,可能停留在地面或物體表面,使病毒可以透過吸入、直接或間接接觸途徑傳播:
  1. 吸入含有病毒的呼吸道飛沫及氣膠粒(aerosol):在通風不良的室內密閉空間、從事體能活動或者提高聲量(如運動、喊叫或唱歌)、暴露時間長(通常大於15分鐘)等情形下,皆可能提高感染風險。感染者長時間待在室內,使室內空氣中的病毒濃度升高,即使距離感染者6英尺(約1.82公尺)以上,甚至只經過感染者離開不久的空間但沒和感染者接觸,都可能被傳染。
  2. 帶有病毒的飛沫直接噴濺於眼、口、鼻黏膜。
  3. 手部直接碰觸到帶有病毒的飛沫,或間接碰觸帶有病毒的物體表面,使手部遭受病毒汙染後,再碰觸眼、口、鼻黏膜。

二、有部分動物的冠狀病毒會讓動物出現腹瀉症狀,可在糞便當中找到病毒,可能藉此造成病毒傳播。人類COVID-
19病例亦可能自糞便檢出SARS-CoV-2核酸,但是否具傳染性,仍待研究證實。

潛伏期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公告,感染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至發病之潛伏期為1至14天(多數為5至6天)。

可傳染期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資訊,確診病人發病前2天即可能具傳染力。另,確診病人發病後呼吸道病毒持續排出(viral shedding)期間仍無法正確得知,唯依國內經驗與國際文獻得知,確診病人上呼吸道檢體可持續檢測SARS-CoV-2核酸陽性平均達兩週以上,且下呼吸道檢體檢出病毒的時間可能更久。

臨床表現與嚴重程度
目前已知罹患COVID-19確診個案之臨床表現包含發燒、乾咳、倦怠,約三分之一會有呼吸急促。其他症狀包括肌肉痛、頭痛、喉嚨痛、腹瀉等,另有部分個案出現嗅覺或味覺喪失(或異常)等。依據目前流病資訊,患者多數能康復,少數患者嚴重時將進展至嚴重肺炎、呼吸道窘迫症候群或多重器官衰竭、休克等,也會死亡。死亡個案多具有潛在病史,如糖尿病、慢性肝病、腎功能不全、心血管疾病等。報告指出,約有14%出現嚴重症狀需住院與氧氣治療,5%需加護病房治療。COVID-19患者以成人為主,少數兒童個案多為其他確診成人患者之接觸者或家庭群聚相關,兒童個案大多症狀輕微,但也有零星死亡個案,唯死亡原因與SARS-CoV-2相關性仍調查中。

流行病學
有關國際病例資訊請詳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國際重要疫情資訊」。

臺灣流行概況詳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聞稿」及「傳染病統計資料查詢系統」。

診斷與治療
冠狀病毒不容易以組織培養方式分離出來。
分子生物學核酸(real-time reverse-transcription 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RT-PCR)為檢測為SARS-CoV-2急性感染期之檢驗首選,且可藉由定序研究其流行病學與病毒演化。血清學檢測(serological test)目前正在發展中,可能適用於確診病人感染後恢復期之檢測。
目前所有的冠狀病毒並無特定推薦的治療方式,多為採用支持性療法。SARS流行期間曾有許多抗病毒藥物被使用來治療病患,但其效果均未被確認。最新治療建議,請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之「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暫行指引」。

預防方式
為預防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民眾應避免直接接觸到疑似COVID-19個案帶有病毒之分泌物與預防其飛沫傳染。
相關預防措施包含:

  1. 關注並配合中央疫情中心最新公告防疫政策;
  2. 維持手部衛生習慣(尤其飯前與如廁後)、手部不清潔時不觸碰眼口鼻;
  3. 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並維持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或佩戴口罩;
  4. 搭乘交通工具遵守佩戴口罩與相關防疫措施;
  5. 減少探病與非緊急醫療需求而前往醫院;
  6. 居家檢疫、居家隔離或自主健康管理者,請遵守相關規範;
  7. 身體不適時請停止上班上課,先留在家中觀察、休息,需要時請主動聯繫衛生單位就醫時請說明旅遊史、接觸史、職業以及周遭家人同事等是否有群聚需求;
  8. 配合COVID-19疫苗接種政策,按時完成接種。
UpdateTime 202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