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招募項目


非公務人員

檢疫組

2024022

約聘助理員

正取 1 人 候補 0 人

學經歷條件(擇一)
1.國內外公共衛生、醫護檢驗及生命科學等相關科系之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含)以上學位,並具擬任工作經驗。
2.國內外公共衛生、醫護檢驗及生命科學等相關科系之大學畢業,並具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語言條件:具全民英檢中級(含)以上或相當等級之英文檢定證明。
※具中央衛生行政機關之傳染病防治或公共衛生等政策規劃經驗,精通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資料庫分析等),熟悉政府單位公文文書及行政作業程序尤佳。

1.辦理邊境檢疫暨IHR指定港埠核心能力保全及維運計畫等相關政策規劃及推動。
2.邊境檢疫國際合作交流與檢疫資料分析。
3.辦理檢疫相關設備採購案。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2樓(本署檢疫組)

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2樓檢疫組

李小姐

2024/1/31

2024/2/7

1.意者請於113年02月07日前先行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https://www.cdc.gov.tw-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報名資料,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請將報名成功後收到之系統回復電子郵件留存(如未收到請於報名截止日下午5時前來電),並務必將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英檢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於上述公告截止日前(郵戳為憑)掛號寄送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2樓檢疫組李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檢疫組約聘助理員」,逾期、證件資料不齊、未至本署網站登錄報名資料及未郵寄紙本資料者,視為不合格。(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應徵者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
3.聘用期間:自到任之日起至114年1月22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之前一日止。薪資依據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相關規定以薪點328標準支給,約新台幣44,280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4.本次公開甄選經約談者,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二倍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結果於核定後公告於本署全球資訊網。

公務人員履歷表(非公務人員用).odt

正取:林言叡

1.如有登錄問題,請洽資訊室(分機3609梁先生) 2.如有資格條件疑義,請洽人事室(分機3838楊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