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招募項目


公務人員

東區管制中心

2026012

助理研究員

衛生技術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正取 1 人 候補 人

1.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公共衛生師考試及格,並領有公共衛生師證書。
2.領有執業執照後,實際從事相當之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2年以上。
擇優條件
※兼具公務機關防疫工作經驗者尤佳

1.辦理防檢疫等相關傳染病防治工作。
2.配合業務需加班、夜間及假日出勤。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署東區管制中心(花蓮辦公室,花蓮縣花蓮市新興路202號)

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人事室

徐小姐

2026/1/20

2026/1/30

1. 意者請於115年1月30日前先行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http://cdc.gov.tw -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報名資料,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請將報名成功後收到之系統回復電子郵件留存(如未收到請於報名截止日下午5時前來電),並務必將:
(1)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勿使用簡式履歷表並請親自簽名)
(2) 學歷畢業證書
(3) 公共衛生師考試及格證書
(4) 公共衛生師證書
(5) 公共衛生師執業執照影本(請正反雙面皆影印)
(6) 2年以上公共衛生師執業經歷之證明文件(需全職專任並與本職缺性質相近)
(7) 執業之主管機關所出具之最近3年未曾受懲戒處分之證明文件。(如任職政府機關者應檢附公共衛生師執業主管機關及服務機關2張證明文件,如未任職政府機關者則檢附公共衛生師執業主管機關證明文件即可)
(8) 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相關身分證件情形具結書
(9)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如具下述經歷或專業知能,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1) 曾參與計畫有具體成果(如:專業獎項、優良事項等)、曾參與政策規劃、研究或提出之改善建議經採納並經實際落實。
(2) 持有其他專業證照,如語言能力證明、資訊相關證照等。
(3) 執業期間,持續進修公共衛生、傳染病防治、政策研究等課程(如:結業證明或學分證明等)。
於上述公告截止日前(郵戳為憑)將上述相關資料影本,寄送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人事室徐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東區助理研究員」。
2. 未至本署網站登錄報名資料及未依上述說明提供資料、證件不齊者,均視為不合格;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 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評分項目如下:
(1) 執業具體實績(35%):包含執業經歷與實績。
(2) 專業知能(35%):包含專業領域知識、才能、課程訓練及研習。
(3) 發展潛能(30%):包含受評人進用後職涯發展潛能,對工作之創新及見解與溝通協調能力。
4. 應徵者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且不得有公共衛生師法第5條及第18條第3項之情事。
5. 本次公開甄選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為職缺數2倍,並以依序遞補本次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公務人員履歷表(公務人員).odt

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相關身分證件情形具結書.pdf

1.如有登錄問題,請洽資訊室(分機3676余小姐) 2.如有資格條件疑義,請洽人事室(分機3838楊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