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ox口服抗病毒藥物(tecovirimat)使用方案(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524號)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國內Mpox疫情呈散發性流行,仍具有傳播風險,雖然多數患者症狀輕微有其自限性,但免疫狀況不佳之患者仍可造成重症,甚至死亡。籲請醫界朋友於診治Mpox個案時,除猴痘重症患者(包括:出血性疾病、融合型皮膚病灶、敗血症、腦炎等),若個案有眼部或眼眶部位之病灶,或經臨床醫師評估個案發生病灶部位,可能導致嚴重後遺症等情形,均符合使用Mpox抗病毒藥物(tecovirimat)之申請適應症,可協助個案申請使用,以避免個案發生重症或死亡等併發症。

另提醒您,如Mpox個案合併感染HIV且其CD4值<200 cells/mm3,亦屬嚴重免疫不全者,容易導致重症,請於診治Mpox個案時,確認其是否感染HIV,若陽性請檢測CD4數值,並協助符合對象申請使用抗病毒藥物,使個案獲得適切之治療。有關修正之「Mpox口服抗病毒藥物TPOXX®(tecovirimat)使用方案」(如附件),已公布於疾管署全球資訊網/Mpox專區/重要指引與教材項下(https://gov.tw/rcH)。

有關疾管署購置之Mpox口服抗病毒藥物TPOXX®(tecovirimat),由於該藥物為因應治療需求以專案進口方式輸入,若Mpox個案符合申請使用之適應症,請儘早取得該患者或代理人用藥同意書,填具申請單傳真轄區疾管署各區管制中心申請,並經轄區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指揮官審核同意使用後,由疾管署各區管制中心提供醫院使用。

疾管署籲請醫界朋友提高警覺,診療病人時若發現符合「猴痘」通報定義,如:皮膚病灶(如皮疹、斑疹、斑丘疹、水泡、膿疱等),及病人出現有發燒(≥38°C)、畏寒/寒顫、出汗、頭痛、肌肉痛、背痛、淋巴腺腫大(如耳周、腋窩、頸部或腹股溝等處)等症狀,臨床醫師無法以其他已知病因解釋,請於24小時內至「傳染病通報系統(NIDRS)」進行通報,並採集檢體(如:水疱液、膿疱內容物或瘡痂及咽喉擦拭液等)送驗。

Mpox防治相關資訊與可運用指引及教材,請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猴痘專區(Mpox)。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發佈日期 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