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S防治及紓困工作小組召開會議討論廣東SARS疑似個案之因應


行政院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委員會工作小組於十二月廿九日召開第十二次工作小組會議,研商我國如何因應廣東番禺地區疑似SARS個案。

在獲知大陸地區疑似SARS個案之訊息後,疾病管制局立即透過世界衛生組織、WPRO、APEC會員體SARS聯繫窗口等相關機構確認疫情資訊外,同時先啟動視為確認個案的相關防疫機制,包括要求加強入境旅客發燒篩檢工作及來自中港澳地區民眾一旦發燒立即進行採檢外,海巡署將針對海上船工、新僱用大陸漁工建議實施自主健康管理十天;偷渡犯施行隔離十天後送靖廬。紓困委員會工作小組也要求企業主自即日起明年二月十五日前,協助前往中、港、澳之員工之體溫自主健康管理。

由於去年舊曆年為大陸疫情擴散的重要時間,疾病管制局將持續密切觀察廣東地區是否有個案發生,並請退輔會加強往返兩岸榮民衛生教育及發燒監測工作,也呼籲非必要不要前往大陸地區,如到大陸地區也請勿前往廣東地區。

SARS防治工作小組特別強調,有關於未來防疫動員層級,如果到十二月卅一日為止無任何新疫情發生,如大陸地區廣東個案確定為SARS個案或尚未排除為SARS,將由B級降為A級。如世界衛生組織確認非SARS個案,則防疫動員層級回到0級(0、A、B、C級相關措施,詳如附件)。

我國SARS防治之分級動員

92.11.19版

我國SARS防治之分級動員
級別 A級 B級 C級 O級
啟動時機   國外報告
第一例確定病例
國內發生 
第一例確定病例
國內發生 
第一例次級傳染確定病例
疫情狀況 國內外均無SARS疫情 有其他國家爆發SARS流行但國內尚無疫情 國內發生初級傳染案例時 國內發生次級傳染案例時
指揮層級 疾管局指揮 衛生署指揮 行政院指揮 行政院指揮


 

發佈日期 200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