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最新資訊


國內重大訊息:

一、 本署各醫院即日空出護理之家等級以上病床十床,供不方便於住所實施居家隔離之民眾使用,並視實際需求予以增加、調度。

二、 本局已函請各縣市政府,即日成立「SARS防治因應小組」,視需要定期召開會議。

三、 本署補助之呼吸道隔離病房應優先收治SARS疑似病人床數資料可上網查詢。

四、 本局已正式請民航局轉知進出台灣之各航空公司,即日起,要求櫃檯劃位旅客依WHO規定,詢問「是否於十日內到過香港、中國、新加坡、越南」、「有無在十日內出現SARS症狀」、「親人和您有無接觸過SARS病人」等三件事,並請督導各航空公司確實辦理,填寫既有之症狀聲明表及機上廣播。

五、 為因應SARS疫情,本局已請各部會配合下列事宜:

  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通知各雇主機構,於發現外籍勞工感染SARS症狀者,應立即與當地衛生單位聯絡。
  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協助安排大陸台商出現疑似SARS症狀而無法回台者之相關就醫事宜。
  3.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轉知國內外航空公司,對於曾載運SARS病例之班機,請參照世界衛生組織公佈建議之「載運病例航機消毒」指引,進行班機消毒事宜;並請航空公司配合提供班機旅客名單及其座位表。
  4. 交通部觀光局:轉知國內各旅行社,配合衛生單位提供相關旅客名單。
  5. 行政院新聞局:與媒體協商以公益方式,透過電子媒體跑馬燈,協助進行SARS防治方法之擴大宣導。

國際重大訊息:

  1.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公布最新全球SARS病例數為1408例,較昨天增加85例。主要增加病例數分布於中國(14例)、香港(51例)、加拿大(9例)、新加坡(4例)、美國(5例)、羅馬尼亞(3例);另義大利排除1例。死亡病例由昨天之49例增加為53例,其中中國3例、新加坡1例。新增報告病例國家為羅馬尼亞。
  2. 中國大陸除廣東省外,已確定於北京發現10例SARS病例,其中3例死亡;山西出現4例。二地均有醫護人員感染。
  3. 目前國際間實驗室傾向致病原為冠狀病毒,但仍待「柯霍假說」證實。

發佈日期 2003/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