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SARS防治及紓困委員會新聞稿


委員會聯絡處92.05.14. 10:00

【一個病人戴口罩、勝過九十九位健康的人戴口罩!】

一、【落實SARS分級照護】

為提供呼吸道疾病更適當的照護,行政院衛生署研提SARS分級照護方案,凡發燒沒有接觸史、沒有旅遊史的病人,可直接到一般診所就醫,而如果有接觸SARS可能病例、到醫院探病、看病、有到過SARS感染區或居家隔離者,有發燒、咳嗽等症狀者,則請119協助就醫,就醫可分初診醫院、複診醫院、醫學中心作分級照護,不要所有發燒病人,一下子都跑到醫學中心,影響真正需要照護的SARS病人,也影響醫學中心的照護品質,衛生署今天(五月十四日)起,規劃完成全國各縣市SARS分級照護責任區醫院,以醫學中心為收治嚴重可能個案,以保障醫療品質,同時也呼籲民眾能配合、支持政府的照護政策。SARS主要是近距離接觸感染,飛沫感染,醫院收治SARS病患,並不會造成院外的傳染。

二、【加強醫院SARS感染控制】

(一) 自四月二十日以來SARS增加的可能病例以院內感染為主,為有效控制疫情,行政院衛生署除行文各衛生機關加強督導各醫療院所做好感染控制外,並請國家衛生研究院修訂諸項感染控制措施。

(二) 為使各醫院SARS感染管控有依循之標準,國家衛生研究院將由香港中文大學威爾斯親王醫院微生物系感染控制科提供之SARS感染管制控制書面資料翻譯後,並由彭汪嘉康主任、黃崑巖教授、蘇益仁主任及張仲明教授等人校稿完成,內容包括防護配備、病房管控守則、其他住院病患診療區之管控、SARS病人出院之居家隔離須知、噴霧器之使用建議、會引發氣霧醫療措施之建議及SARS檢體採檢方式等,期能提供第一線醫護人員工作參考,以保護第一線醫護人員之工作安全,並做好院內感染控制工作。

三、【減少探病、保護自我健康】

防治委員會議決議:

立即要求全國各醫院自行訂定每日上、下午訪客探病時段(以一小時左右為宜),控制訪客人數,加強訪客防護措施,以減少不必要之感染機會。

上述措施,亦有賴全國民眾遵守配合,煩請媒體應廣為宣導:”減少訪客停留醫院時間”, 以減少發生醫院感染的機會。

四、【釋疑集與防疫措施】

民眾關心目前海關有大量口罩無法通關一事,防治委員會議提出澄清如下:

(一) 捐贈給政府供防疫用之口罩由衛生署出具證明(可以傳真),即可通關。

(二) 目前囤積於海關之口罩應屬廠商進口之待提領貨品,並不需要衛生署出具任何證明。

(三) 無人認領之口罩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規之規定先行徵用。

五、【疫情資訊】

國際重大訊息:

一、依據世界衛生組織公布最新全球病例數為7,548例,新增111例;新增病例數主要分布於中國大陸(80例)、台灣(23例)、香港(6例)、印度(2例)。死亡病例達573例,新增21例,其中中國大陸10例,香港7例,台灣4例。

二、中國大陸昨天新增通報80個SARS可能病例,使總病例數累計達5,086例。其中以北京新增48例最多,累積病例數達2,347例;另外河北新增14例、山西13例次之。新增10例死亡,其中北京5例、內蒙3例、天津和山西各1例,使全中國累計死亡例達262例。另有累計疑似病例2,412例。

三、世界衛生組織五月十三日於其SARS旅遊建議摘要表中,將河北及吉林列為國際旅客離境時應進行篩檢的地區,但並未將其列入旅遊警示區及最近有地區性傳播之地區。

四、世界衛生組織於五月十三日表示,SARS主要仍藉由面對面的密切接觸傳播,故切斷傳播鏈即可有效控制疾病;主要必須落實三大措施:個案偵測、病患隔離及接觸者追蹤(找出所有接觸者並進行每日健康狀況確認與居家隔離),即可有效減少其他民眾暴露於已感染者之機會。從新加坡經驗觀之,當地從病患發病到隔離的時間已從流行早期的平均3天,降低到上週的1.4天,大幅地減少了感染者將SARS病毒暴露於他人的時間,使得疫情有效地獲得控制。

國內重大訊息

一、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通報病例現況

截至九十二年五月十四日上午九時之統計結果,其中可能病例238例(已出院38例,已通報至WHO之死亡個案計31例),疑似病例265例(已出院75例);截至目前為止可能病例、疑似病例及未確定病例共1031例,其中150例已出院。

二、九十二年五月十三日之機場當日統計資料如下:

(一)中正機場入境航班旅客耳溫測量結果測得4人耳溫異常,經航站醫護人員之專業判斷, 旅客均毋需送醫。出境航班耳溫測量結果並無旅客耳溫異常。

(二)小港機場入境航班及出境航班皆無旅客出現耳溫異常。

三、截至九十二年五月十三日下午各縣市衛生局統計結果,A級居家隔離人數共計12440名;同時已有6328名解除居家隔離。

四、截至九十二年五月十三日下午之統計結果,B級居家隔離人數共計19654名;同時已有3831名解除居家隔離(解除數為5月11日下午三點之統計資料)。

附件

什麼人應戴一般外科口罩?

  1. 有呼吸道感染症狀者。
  2. 照顧呼吸道感染病人者。
  3. 曾與SARS可能病例或疑似病例有過密切接觸者,由最後接觸日起計算,至少十天內要戴上口罩。
  4. 到醫院診所求診者。
  5. 醫護人員。
  6. 處理食物的工作人員。
  7. 大眾交通工具服務人員。
  8. 醫療廢棄物處理人員。
  9. 從疫區回來者。

上述人員當中,什麼人才應佩帶N95或更高等級口罩?

  1. 照顧SARS病患之醫護人員。
  2. 搬運、處理SARS病患之相關人員。
  3. 處理SARS病患屍體之人員。
  4. SARS病患遺體解剖相關人員。
  5. 進入SARS感染院區服務之相關人員。

一般民眾在街道、馬路上行走,不必戴口罩。

發佈日期 2003/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