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管制局呼籲民眾注意飲食、飲水衛生,慎防桿菌性痢疾感染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監測資料顯示,本(2010)年迄今共140例桿菌性痢疾確定病例,包括76例境外感染及64例本土病例,總病例數已高於近2年同期病例(分別為2008年85例及2009年78例)。今年本土確定病例主要分布於花蓮縣(25例)、台北縣(14例)及宜蘭縣(6例),其中包括7起本土桿菌性痢疾群聚事件(共34例),主要發生於家庭及人口密集機構。
桿菌性痢疾之潛伏期為12至96小時(通常1至3天),有時長達1週。症狀包括程度不等的腹瀉、發燒、噁心、嘔吐、痙攣及裏急後重(有便意,卻拉不出來)、血便及粘液便等症狀,但部分民眾呈無症狀帶菌者。桿菌性痢疾主要經由糞-口傳染,直接或間接攝食被病人或帶菌者糞便污染的食物或飲水而感染,因該病的傳染力很強,即使只吃入極少數(10~100個)病菌亦可能發生感染;此外,亦可能因帶菌者便後沒有洗手或沒有清洗指甲間縫隙,之後與人握手而散播。在過去發生的許多群聚事件中,感染原因與水源衛生有著極為密切的關係,多數病患曾飲用未經加氯消毒處理或餘氯含量不足之山泉水、地下水。
針對群聚感染事件,疾管局特別呼籲安養院、啓智中心及其他類似的長期收容機構之負責人,為預防發生桿菌性痢疾及其它腸胃道疾病之感染,務必「全面使用自來水」,且飲用前必須煮沸,以確保飲用水的安全。如因特殊環境需使用簡易自來水者,則應設置「加氯消毒設備」,並定期檢測餘氯含量,以維護用水衛生。此外,應提供充足衛生的洗手設備,上述養護機構之工作人員、監護人員或外籍看護,在擔任廚房、護理工作前或處理排洩物之後,均應澈底洗手,以避免傳播病菌,造成疫病的流行與擴散。
疾病管制局再次提醒民眾,出國旅遊及平日皆應養成良好之飲食及個人衛生習慣,切勿生食生飲、不要購買路邊衛生不良的食品、用餐前務必洗手,以避免感染,如發現身體有前述不適症狀時,應儘速就醫,以便及時得到適切的診斷及治療。相關資訊請參閱該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或撥打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1922洽詢。

發佈日期 201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