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發佈乙名不明原因死亡個案,證實為境外移入狂犬病


花蓮地區於本年六月三十日通報乙名疑似狂犬病患者,經就醫治療後,於七月十日凌晨病逝。據調查,該名個案係一名現年四十五歲之大陸籍女性,曾於四月下旬在大陸分別被自家豢養的狗咬傷,今年五月二十二日來臺探親。於六月二十九日因喝水吞嚥發生困難,且有懼風、手臂麻痛、意識障礙等臨床症狀而就醫,經本署疾病管制局會同慈濟與新光醫院於屍體解剖後,分別於患者之唾液、腦脊髓液檢驗與腦部病理切片證實感染狂犬病毒。

狂犬病是一種病毒性腦脊髓膜炎,感染初期,全身不舒服,病人可能發燒、頭痛、不適、食慾減退及嘔吐,被咬部位周圍之知覺較敏感、傷口部位會覺得痛、癢或麻木及刺痛,對水有恐懼感(因此又稱恐水症)。有些病人甚至情緒變得激動且迷惑。最後,呈現肌肉麻痺及昏睡而死亡。

民國三十六年該病從上海傳入台灣,在民國三十七年四月十五日由林宗義醫師在台北市台大醫院發現第一個狂犬病病例,其後陸續有病例發生,其中以民國四十年發生二百三十八例,及民國四十一年發生一百零二例為最多,透過家犬接種、捕殺野狗等控制動物傳染窩的措施,自民國四十八年起台灣地區即不再有人的病例,民國五十年一月後即未再出現動物的病例,目前台灣為狂犬病非疫區。

狂犬病的宿主動物包括:狗、貓、臭鼬、浣熊、鼬鼠、狐狸與蝙蝠…等。城市型狂犬病,主要以犬、貓類為主要傳播動物;森林型狂犬病則屬於野生肉食動物及蝙蝠間的傳染病;一般家畜,如:牛、綿羊、豬、馬等,並不會有自身產生的狂犬病毒,屬於散發性個案。開發中國家多為城市型狂犬病,已開發國家則多為森林型狂犬病。

狂犬病傳染的方式是由患有狂犬病的動物,尤其唾液中所含有之病毒,隨著抓、咬而進入人體(偶而也會經由皮膚的傷口、黏膜而傳染),受到感染的人類患者唾液中也會含有病毒,理論上仍有可能經由人對人直接傳染,但是迄今仍無這類傳染模式的病例報告。對於蝙蝠群居的山洞或實驗室,則甚至可能經由空氣傳染,在拉丁美洲地區常常發生吸血蝙蝠傳染至家畜。

狂犬病的潛伏期約3至8週,偶而短於9天或甚至長於7年以上;視傷口傷害的程度、傷口部位神經分布的多寡、傷口與腦部的距離、病毒株別、病毒量、衣服的保護程度與其他因素差異,而有所不同。

疾病管制局呼籲,由於台灣地區自民國四十八年起即已非狂犬病之高危險區,為恐國人對狂犬病疏於防範,國人前往目前仍有狂犬病通報病例之國家旅行時(如:非洲、大陸、東南亞和中、南美洲地區),萬一被野生動物或貓狗等家畜咬傷,應於當地立刻就醫,並向醫師詳細說明遭到何種動物咬傷、咬傷部位與是否發生症狀,以利醫師診斷與治療,並於返國時填寫症狀聲明表註明,由疾病管制局為您服務。

被患有狂犬病之動物咬傷後,儘快地將人類免疫球蛋白(HRIG)浸潤於於傷口,以中和病毒,並於另一不同部位,接種疫苗,引發其自動免疫力。

1.被動免疫:人類狂犬病免疫球蛋白(HRIG)只可單劑使用,使用劑量20 IU/kg,儘可能地以浸潤傷口為主,有剩餘的才注射到大腿肌肉部位。若兒童多處咬傷,可以無菌鹽水2至3倍稀釋狂犬病免疫球蛋白,使浸潤量足夠。

 

2.主動免疫:疫苗最好於三角肌部位以肌肉注射方式接種五劑;第一劑儘可能在被患有狂犬病之動物咬傷後即注射(與單量的免疫球蛋白同時接種,但必須在不同之部位注射),其餘的則在第一劑注射後第3、7、14及28~35天施行,如果可以,在第九十天再追加第六劑。有免疫缺失的病人,接種最後一劑後,採取血清檢體,檢查狂犬病抗體效價。如果接種期間,產生過敏反應,請與衛生單位或感染科聯絡。

如果病人已接受過合格疫苗的全程注射,或暴露前預防注射,已產生中和抗體,只須追加2劑即可-一劑立即接種,另一劑3天後。嚴重程度的暴露(如咬在頭部),則第7天再追加一劑。不可使用人類狂犬病免疫球蛋白(HRIG)。

3.不同情況所採取之預防措施:

若動物未經挑釁就咬人、未捕捉到動物、且當地該種動物是有狂犬病的情況下,接種免疫球蛋白及疫苗。野生肉食動物及蝙蝠,當成狂犬病處理,除非實驗證明沒有狂犬病。若能捕捉到,立即安樂死(飼主及衛生單位同意下),腦組織以螢光法檢查,以確定是否需要預防狂犬病。被犬貓咬到,或觀察期間,是否須要立即接種免疫球蛋白及疫苗,視動物的行為、當地是否有狂犬病、或咬人時的情況而定。

 

若醫師診斷需接種免疫球蛋白與疫苗者,萬一於國外未能完成接種劑數者,於返國後應前往鄰近醫院要求開立處方箋,向疾病管制局申請免費狂犬病疫苗注射,需持續接種滿五劑,才能達到免疫的效果;如果在台灣地區被貓狗等動物咬傷,除非觀察該動物出現狂犬病之癥候,否則不建議接種狂犬病疫苗。若您曾遭動物咬傷,並出現被咬部位周圍之知覺較敏感、傷口部位會覺得痛、癢或麻木及刺痛,對水有恐懼感時,請立即就醫,並請通知疾病管制局免付費疫情通報專線:0800024582。

由於目前臺灣與大陸之工商交易、觀光與通婚情形愈來愈頻繁,也使得國人暴露於狂犬病危害之危險性日益增加,因此請民眾赴大陸旅遊或工作時,應該特別注意自我防護,避免被野生或路邊的動物所抓、咬傷。狂犬病流行病地區,所有狗均必須登記、領照及接種狂犬病疫苗,必要時可捕殺無主或走失之狗。免疫所有貓隻。並對一般民眾給予有關寵物管理之衛教(人口稠密地區,寵物若不在飼主之房屋內,必須拴好;任何種類的動物,不論家畜或野生動物,生病或出現怪異相,也許是危險的,切勿揀拾或處理;對於這類動物或咬人的動物,必須報告警察當局或當地家畜衛生單位;繫留及觀察這些動物是狂犬病的防治措施之一。);野生動物不可做寵物飼養。若無法實施犬隻管理,則重覆實施大規模犬隻疫苗接種,亦有效果。

想要飼養或家中有飼養寵物的民眾,切忌購買來路不明的犬、貓、鼬鼠…等動物,以免不慎買到尚未經過檢疫的走私動物。家中飼養的犬、貓…等動物應按照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的規定,接種狂犬病疫苗,以維護寵物與飼主的健康。

發佈日期 200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