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研究計畫申請作業


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2項,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應檢附「政府電子採購網」(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請有意投標之廠商務必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辦理領標,並下載列印電子憑據,併入投標文件內於時限內送達,以符合投標資格。
最後更新日期 202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