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


居家隔離者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所負責,對於失聯者,相關主管機關每日提供警察機關失聯名單後,由各該地方政府警察局協尋。
最後更新日期 2020/2/12
居家檢疫者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權管機關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將名單交給內政部民政司後,透過地方政府民政體系追蹤關懷。對於失聯者,相關主管機關(單位)每日提供警察機關失聯名單後,由各該地方政府警察局協尋。
最後更新日期 2020/2/12
1.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09年1月21日公布我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首例,係由境外移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疫情有日益擴大之趨勢,109年1月23日起網路流傳各地確診病例等相關假訊息,足以造成民眾對疫情之誤解及恐慌,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立即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建立聯繫窗口,依「破假」、「懲假」之分工,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辨識認定假訊息及造成危害後,移請警察機關積極偵處,以遏止假訊息。

2.內政部警政署已要求各警察機關嚴密查察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1、62、63條規定案件,並適時發布新聞,以利民眾辨識相關訊息真偽,並注意網路資訊之正確性。

3.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接獲各單位及民眾通報案件,立即偵處,如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者,移檢察機關查處;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者移地方法院簡易庭裁定。偵辦是類案件應儘速偵辦裁罰,對外說明,降低播散,遏止不法。
最後更新日期 2020/9/4
1.經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協調,自109年2月3日起,由本署統籌調撥全國各地方政府警察局、署屬機關(構)、學校之口罩配送作業(每日5萬片)予相關單位第一線配合防疫執行工作人員。

2.另因應各警察機關執行防疫工作需求,本署利用航空、鐵路及高鐵等方式遞送相關物資,均以最短的時間(約半日內)迅速配發至各相關單位轉發予第一線執勤同仁,自109年3月13日起,已陸續配發防護衣、隔離衣、護目鏡、防護面罩、消毒酒精、防疫手套等相關防疫物資。

3.本署已通報各相關單位應依規定辦理防疫物資領用及控管作業,同時做好衛教宣導工作,以確保同仁身體健康。
最後更新日期 202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