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毒桿菌廣泛分布於自然界,如土壤、湖水、河水及動物的排泄物,在低度氧氣條件下,生長和繁殖而產生毒素。
肉毒桿菌中毒是因肉毒桿菌(Clostridium botulinum ) 產生神經毒素所引起的嚴重麻痺病症。
潛伏期愈短病情通常愈嚴重,食因型肉毒桿菌中毒之神經性症狀通常於攝食後12~72小時間出現,最短2小時,最長於8天時發作。創傷型肉毒桿菌中毒的潛伏期約為4到14天左右,較食因型為長。成人腸道型肉毒桿菌中毒之正確潛伏期目前尚不清楚。嬰兒腸道型肉毒桿菌中毒之潛伏期約在30天內。醫源性肉毒桿菌中毒,可能於注射肉毒桿菌素後數小時、數日或數週出現症狀。
較常見有三種類型:
無人與人之間的直接傳染情形。
包括:便秘、昏睡、倦怠、食慾不振、眼瞼下垂、吞嚥困難、失去頭部控制能力、肌肉張力低下及全身性虛弱,有時會發展至呼吸無力衰竭,甚至死亡。
病患住院期間可能因呼吸衰竭需使用呼吸器等支持性療法。適時的使用抗毒素,能阻止症狀的持續惡化,但末稍神經仍需數個月的時間才能恢復功能。
如出現肉毒桿菌中毒症狀,請就近前往醫療院所求診,部分病患須住院,以早期偵測可能發生危及生命的呼吸衰竭,並能即時給予呼吸器輔助與所需醫療照護,此外,如經臨床醫師評估有抗毒素治療之需求時,可由醫療院所向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申請肉毒桿菌抗毒素治療,為緊急救治考量,國人或非本國籍之疑似肉毒桿菌中毒者均可申請使用。惟考量肉毒桿菌抗毒素取得極為不易且價格昂貴,如為人為因素注射肉毒桿菌素(如:醫學美容)之疑似肉毒桿菌中毒個案,以及非本國籍、無本國居留證且無加入全民健康保險之外籍人士等,雖可使用本署儲備之抗毒素,但須付費,由醫療院所填寫「肉毒桿菌抗毒素付費使用同意書」洽本署申請。
(有關抗毒素之申請,請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專案進口肉毒桿菌抗毒素申請及使用注意事項」https://www.cdc.gov.tw/downloadfile.aspx?fid=1D5166B32D6F53F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