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因應新加坡、泰國旅遊疫情等級提升, 防疫措施為何?
A:考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11)日表示,國際間持續新增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個案,新加坡超過一半確診病例為當地感染且出現第三波傳染,並爆發輸出他國之會議群聚感染事件;泰國亦已出現未確定感染源個案及第三波傳染,但該國卻未對來自中國旅客採取相關入境管制或檢疫措施。基於防疫安全,指揮中心宣布,即日起提升上述國家之旅遊疫情建議等級,民眾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新加坡提升至第二級警示(Alert),民眾至當地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泰國提升至第一級注意(Watch),民眾應遵守當地的一般預防措施。爰考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情判準之專業及配合防疫措施,且為因應未來仍有可能提升其他國家疫情等級,故與已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及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通案性商定旅客參團解約退費原則,俾利旅客及旅行社參考。
Q2. 旅客參團解約退費處理原則?
A:
(一) 國際疫情及建議等級第一級注意(Watch),民眾應遵守當地的一般預防措施:如泰國,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3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3條)規定辦理。
(二) 國際疫情及建議等級第二級警示(Alert),民眾至當地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如新加坡,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5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5條)規定辦理。
(三) 如後續有旅遊地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升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民眾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辦理。
Q3 旅客參團前往其他國家地區旅遊之解約退費的原則?
A: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3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3條)辦理。請參閱本局官網:(https://admin.taiwan.net.tw/TourismRegulationDetailC003200.aspx?Cond=23eba33c-5930-4e75-9b9a-4ee855c8ebf6) 。
Q4. :如旅客對於旅行社退費有疑義?
A:觀光局以請旅行業者確實依上述處理原則辦理旅客解約退費事宜,並以對旅客有利者為優先考量適用,爰如旅客與旅行社如遇有解約退費之消費爭議無法解決,得檢附相關收據及契約以書面向旅行業品保協會(臺北市民權東路2段9號5樓)或該局(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申訴;相關旅遊諮詢可利用旅行業品保協會申訴專線02-25995088或本局免付費電話 0800-211734查詢。
Q5. 暫停旅行業組團前往中港澳旅遊期間是否會延長或新增暫停前往其他國家之訊息?
A:相關訊息之發布,本局將持續配合疾管署相關防疫作為,並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疫情訊息綜合評估,隨時調整解約退費事宜,以維護國人身體健康與安全。
最後更新日期 202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