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


Q1:為什麼要有因應措施?
A1:自109年初COVID-19疫情肆虐全球至今,已持續近2年,本部陸續接獲反映,國人因出國2年戶籍遭遷出,影響國民年金保險(簡稱國保)之權益。本部考量COVID-19疫情之發生屬不可抗力之情形,不可歸責於民眾,另為避免國人為了國保不受影響而貿然返國,增加疫情傳播的風險,故擬具相關因應措施以保障民眾權益。

Q2:國保因應措施重點為何?
A2:
一、可持續納保:109年1月1日當日在保者(不處理疫情爆發前已出國退保者),因出國2年以上,遭戶政機關遷出戶籍,致喪失納保資格,可向勞保局申請自「退保之日」起接續納保並繳納保險費。
二、年金給付權益不受影響:
1.老年、身心障礙、遺屬年金:請領者可向駐外館處申請相關文件郵寄至勞保局,經審核通過即可續領,並補發停發期間的給付。
2.基本保證年金:109年1月1日前,原按月領取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者,於「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期間,如有因疫情未回國致遭遷出戶籍或未能於近3年內每年在國內居住滿183天,可向勞保局申請從寬採計請領資格。

Q3:如果我有國保相關問題,可以詢問與協助的窗口為何?
A3:如有國保相關問題,可至勞保局網站查詢。或撥打勞保局國保諮詢服務專線:02-23961266轉6066 。
最後更新日期 2021/12/1
Q1:為什麼要有因應措施?
A1:自109年初COVID-19疫情肆虐全球至今,已持續近2年,本部陸續接獲反映,國人因出國2年戶籍遭遷出,影響全民健保之權益。本部考量COVID-19疫情之發生屬不可抗力之情形,不可歸責於民眾,另為避免國人為了全民健保不受影響而貿然返國,增加疫情傳播的風險,故擬具相關因應措施以保障民眾權益。

Q2:健保因應措施重點為何?
A2:
  1. 可持續納保:109年1月1日當日健保仍在保者(不包括疫情爆發前已出國退保者),因出國2年以上,遭戶政機關遷出戶籍,致喪失納保資格被退保,可於111年12月31日前向中央健康保險署提出申請自「退保之日」起接續納保,繳納保險費。
  2. 返國納保不須等待6個月:自107年1月1日起戶籍遷出國外且全民健保退保者,於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期間返國恢復戶籍時,得從寬自恢復戶籍之日參加全民健保,不受6個月等待期之限制。


Q3:如果我有健保相關問題,可以詢問與協助的窗口為何?
A3:

  1. 如有健保相關問題,可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網站查詢。
  2. 或可撥打健保諮詢服務專線:市話撥打0800-030-598或4128-678(不須加區域碼),手機改撥02-4128-678。
最後更新日期 20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