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南韓MERS-CoV疫情,疾管署修訂MERS-CoV病例定義及研擬六情境六處置,提醒醫界同仁提高警覺與加強通報(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274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由於南韓第3波疫情持續發生,且已有多家醫院出現確定病例,疾管署將南韓旅遊疫情建議為警示(Alert)範圍擴大至南韓全境,提醒民眾非醫療需要,應避免進出當地醫療院所,並配合將MERS-CoV病例定義流行病學條件第三項修訂為「具赴南韓各級醫療院所就醫、探病等活動史」(如附件1)。提醒醫界朋友,當您診治病人時,務必先詢問旅遊史、職業、接觸史及家庭或工作環境等是否有其他類似症狀病人 (TOCC) 等訊息,並做好院內感染管制措施。

為利醫師處置自MERS流行地區返台後14天內,出現發燒或肺炎等呼吸道症狀時之個案,本署擬定「MERS六情境及個案處置」,重點如下(詳如附件2):

病人於5/11後去過南韓的醫療院所或去過中東地區,於返國後14天內發燒且有肺炎:通報「MERS-CoV」並採檢送驗,病人入住隔離病房。病人於5/11後去過南韓的醫療院所或去過中東地區,於返國後14天內發燒但無肺炎:可通報「其他」加註「MERS-CoV」及採檢送驗。病人於5/11後去過南韓但未去醫療院所,返國後14天內發燒且有肺炎:可考慮通報「其他」加註「MERS-CoV」採檢送驗,若住院時,仍應採取適當院感措施;倘初次檢驗陰性,必要時可再採檢。病人於5/11後去過南韓但未去醫療院所,返國後14天內發燒但無肺炎:只要採取一般處置並進行勤洗手、戴口罩等衛教宣導。

依世界衛生組織(WHO)公布資料顯示,自2012年9月至今(2015)年6月8日全球累積1,219例確診病例,449例死亡,以沙烏地阿拉伯病例數最多。截至6月9日目前南韓MERS-CoV確診病例共95例,已累積2,892名接觸者隔離,607人解除隔離。提醒醫師進行MERS-CoV或其他通報時,應採集病患咽喉擦拭液、痰液或下呼吸道抽取液(為佳)、血清等檢體。有關MERS-CoV病例定義、檢體採檢送驗事項、病例通報方法及個案處置指引等相關資訊。請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 ://www.cdc.gov.tw)。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疾病管制署

發佈日期 201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