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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巴性痢疾


  1. 中華民國33年12月6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傳染病防治條例」,茲將「阿米巴性痢疾」列為法定傳染病。 
  2. 中華民國88年6月23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8800142740號令修正公布原名稱「傳染病防治條例」為「傳染病防治法」,茲將「阿米巴性痢疾」修正為第二類傳染病(乙種)。 
  3. 中華民國93年1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300010081號令修正公布「傳染病防治法」,茲將「阿米巴性痢疾」修正為第二類傳染病。

阿米巴性痢疾是為痢疾阿米巴原蟲所引起的傳染病。痢疾阿米巴主要寄生於腸道,大部份感染者症狀不明顯,但痢疾阿米巴原蟲可能侵入宿主的腸壁組織,引發腸道症狀,引起腹部不適、間歇性下痢或便秘,並伴隨發燒引起寒顫、血便或黏液軟便等症狀。 痢疾阿米巴原蟲的成長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痢疾阿米巴原蟲的囊體能存活在惡劣環境中,隨寄主之排泄物進入環境,被感染者吃下囊體後,痢疾阿米巴原蟲就會在被感染者的腸道變成活動體,並繁殖下一代。 阿米巴性痢疾沒有特別的流行季節,但是精神疾病及智能障礙收養機構,因生活習慣、衛生條件、環境污染及群居狀況有較高的感染機會。此外,男男間性行為者、免疫能力低下者、國人赴流行地區返國者、來自流行地區的外籍勞工及移民等,都是阿米巴性痢疾的高危險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