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痘疫苗延至15個月施打,12個月幼兒先打MMR,家長不白跑


針對目前部分縣市可能陸續出現水痘疫苗短缺之問題,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表示,因受到全球水痘疫苗缺貨影響,我國於去年上半年即開始向各家廠商積極爭取貨源,不過目前完成之採購量仍不符需求量,且交貨期程均較預訂延遲,而為因應水痘疫苗可能之短缺問題,造成交貨延遲,該局很早即開始積極研議因應。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除持續向廠商積極爭取後續供應量外,並於去年12月26日經衛生署傳染病防治諮詢委員會預防接種組專家決議,原於幼兒滿12個月常規接種的水痘疫苗,自97年1月1日起暫時調整接種年齡為年滿15個月,直至疫苗供應正常為止。該局並立即於12月27日函文各縣市衛生局轉知轄區衛生所及合約院所配合辦理及積極向合約院所及民眾宣導;另於12月28日發布新聞稿,透過各大媒體向民眾宣導。

而在此過渡期間,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特別呼籲,家中有年滿12個月未滿15個月之幼兒,請配合於年滿15個月時再前往接種水痘疫苗,因為MMR疫苗一般之預約接時間為12-15個月,因此,藉由水痘疫苗與MMR疫苗接種時間的調整,由衛生所及合約院所對已經預約前來接種水痘疫苗的幼兒,先行安排接種MMR疫苗,並請接種單位配合預約滿15個月後再接種水痘疫苗,故並不會有家長帶幼兒白跑一趟或多跑一趟之問題,又不影響到既定接種時程,將對家長及幼兒之衝擊減到最低。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表示,依據美國預防接種諮詢委員會的建議,其水痘疫苗接種之年齡為12-15個月,晚3個月接種並不會影響健康,評估亦不會因此造成疫情。

發佈日期 20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