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管制署公布國內今(2018)年第3例境外移入茲卡病毒感染病例,為北部60餘歲本國籍男性,於10月中旬前往泰國曼谷工作,個案11月29日起陸續出現發燒、四肢紅疹症狀,因症狀未改善,於12月1日自泰國搭機入境返家後即就醫並住院治療,經醫院通報確診罹患茲卡病毒感染症。
疾管署表示,我國自2016年迄今共20例確定病例(2018年3例、2017年4例、2016年13例),均為境外移入,個案感染地以東南亞國家為多,分別為越南及泰國各5例、菲律賓及馬來西亞各2例,印尼、新加坡、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美國(佛州邁阿密)及安哥拉各1例。鑒於國內出現自泰國移入之確定病例,評估該國目前應有流行及感染風險,故提升該國茲卡病毒感染症旅遊疫情建議。
全球自2015年起累計71國/屬地出現本土流行疫情;針對鄰近我國的亞洲地區,疾管署目前將持續具流行疫情或可能有本土傳播之泰國、越南、菲律賓、新加坡、印度及馬爾地夫等國,旅遊疫情建議列為第二級警示(Alert),另孟加拉、柬埔寨、寮國、馬來西亞、印尼、緬甸等國曾有疫情,惟尚無證據顯示當地已阻斷病毒流行,旅遊疫情建議列為第一級注意(Watch)。
疾管署呼籲,一般成人感染茲卡病毒後症狀輕微,孕婦感染茲卡病毒後可能導致胎兒小頭畸形或死亡,提醒孕婦及計劃懷孕婦女暫緩前往流行地區;民眾如需前往,應做好防蚊措施,著淺色長袖衣褲、皮膚裸露處塗抹衛福部核可的防蚊藥劑、住在有紗窗、紗門或空調的房舍等。離開流行地區後請落實「1+6原則」,暫緩捐血至少1個月、男女無論有無症狀,都應採取安全性行為(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及延後懷孕至少6個月,並落實自主防蚊措施至少三週。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或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國際間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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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管制署 敬上
中華民國107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