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曬傷?
陽光中的紫外線是導致曬傷的主要原因。紫外線依波長大略分為:UVA(波長320~400 nm)、UVB(波長280~320 nm)、UVC(波長100~280 nm),波長越短的紫外線能量越強、對組織的傷害性越大,但是穿透能力也越差。造成曬黑、曬傷的主要是UVA及UVB:UVA主要會使皮膚曬黑、老化、產生皺紋,因穿透力較強,可穿透玻璃、塑膠等到達室內;UVB的能量較強,主要會使皮膚曬傷,也較容易造成皮膚癌,但穿透力稍差;UVC雖然能量最強,但幾乎無法到達地表。
.
什麼樣的情況要特別注意防曬?
1. 接近赤道、高海拔地區紫外線較強,同一地區夏季的紫外線也較東季強,從事雪地或水上活動(含在海灘活動)者也應加強防曬
2. 有皮膚癌家族史者
3. 服用有光敏感性藥物者:有些藥物會增加日照的敏感性,包括部分心血管藥物(Thiazides, Amiodarone, Nifedipine)、抗生素(Doxycycline, Tetracycline, Sulfonamides)、抗黴菌藥物(Voriconazole)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Non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y drug, NSAIDs)、利尿劑(Acetazolamide、Furosemide)等,通常仿單也會在副作用標示「光敏感性」,服用這些藥物的旅客,要特別注意防曬
.
曬傷會出現哪些症狀?
較輕度的曬傷症狀包括皮膚泛紅疼痛、出現紅腫或水泡、輕微頭痛和發燒,症狀不會立刻出現,通常在曝曬後4小時才開始漸漸表現,曬傷的疼痛感通常在曬後第6小時到第2天間最為劇烈,整體症狀約在2~3天時情況最為嚴重,通常能在3~5天後逐漸恢復。
嚴重的曬傷症狀通常都是大面積的嚴重曬傷造成的,因為皮膚表面受損,可能有脫水的風險,並可能伴隨頭痛、噁心嘔吐、高燒、暈眩、冷顫等症狀。
.
如何預防曬傷?
1. 避免日曬:上午10點到下午4點間是陽光最強的時段,盡量避免外出,在戶外盡量待在陰涼處。
2. 著防曬衣物:穿著深色、長袖、布料緊密的衣物防曬效果較佳,如有大量的日間戶外活動,可選購UPF(Ultraviolet Protection Factor)標示值大於30的防曬衣物,或可於洗衣服時使用紫外線吸附劑(UV absorber),加強衣物的防曬效果。
3. 使用防曬產品
(1) 產品選購:SPF (Sun Protection Factor)指防曬產品能延長皮膚被UVB曬紅時間的倍數,一般日常防曬建議選擇SPF 15以上的產品,日間戶外活動則建議選擇SPF 30以上的產品;UVA防護效果的指標則有非常多種,臺灣目前大多依日本的測定方式,使用PA(Protection Grade of UVA)標示,PA後的「+」號越多,延緩UVA造成曬黑的時間越長。
(2) 正確使用:防曬產品應在曝曬日光前,提早15分鐘塗抹在所有外露的皮膚(包含嘴唇、耳朵),並要塗抹足量、定時補擦才能達到標示的防護力,游泳、出汗都會讓防曬成份減少,應擦乾皮膚後再重新塗抹。防蚊液中的敵避(DEET)成份會降低防曬效果,如同時使用,應先擦防曬油,間隔15分鐘後再使用防蚊液。
4. 其他物理性防曬裝備:可撐傘、戴寬帽緣的帽子、戴太陽眼鏡。在雪地活動時,因冰雪容易反射紫外線,一定要配戴能有效阻隔紫外線的太陽眼鏡。
.
已經曬傷了要怎麼治療?
曬傷後最重要的是小心照護受傷的皮膚,避免繼續曝曬及過分刺激,如果曬傷部位出現水泡,最好不要刺破以免增加感染風險、影響癒合。若曬傷面積過大,或出現其他噁心、嘔吐、高燒等合併症狀應立即就醫。已經曬傷的皮膚組織沒有快速有效的治療方式,但以下處置能減緩曬傷產生的症狀:
1. 局部冰敷、塗抹含燕麥膠或蘆薈的曬後產品舒緩疼痛感
2. 口服阿斯匹靈、乙醯胺酚等非類固醇止痛藥,減緩頭痛、發燒、曬傷部位疼痛的症狀,不建議口服固醇類藥物
3. 曬傷部位可塗抹含低劑量類固醇的軟膏(0.5~1% hydrocortisone),減緩腫脹和燒灼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