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須知


一、本刊物徵求與傳染病防治之流行病學或公共衛生相關稿件,接受原著文章、疫情調查等類別之投稿。疫情調查稿件得以現有疫調報告為基礎架構,描述疫情相關流行病學特性與初步研判結果,以求時效性。

二、對於投稿之稿件,本刊物之編輯小組有修改及取捨之權。

三、本刊物接受之稿件須未曾以任何文字在其他刊物發表,勿一稿兩投;曾以摘要形式發表者不在此限,但須註明刊物名稱、卷號及出版日期。

四、稿件一經刊載,版權即屬本刊物所有,未經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載。

五、投稿之稿件以中文為主,亦歡迎英文稿件投稿。

六、稿件撰寫規定

(一)稿件格式、字體、內文順序與字數、圖表數量限制

1. 格式:一律以文書處理軟體撰稿:A4大小,行距為固定行高18pt。

2. 字體:

  • (1)題目:字體大小16,粗體。
  • (2)摘要與內文:字體大小12。
  • (3)中文摘要與關鍵字字型採用標楷體,其他中文文字字型採用新細明體,英文字型採用Times New Roman。

3. 內文順序

  • (1)原著文章:依題目、作者姓名、作者服務單位、摘要(含關鍵字3至5個)、前言、方法、結果、討論(含結論與建議)、誌謝(非必要;應列出誌謝單位全名)、參考文獻之順序撰寫。圖表應置於內文相對應段落下方。
  • (2)疫情調查:依題目、作者姓名、作者服務單位、摘要(含關鍵字2至5個)、事件緣起、疫情描述(背景介紹、病例定義、疫情規模、感染源調查、接觸者調查、檢體採集及檢驗結果、疫情研判等)、相關單位防治作為、討論與建議、參考文獻之順序撰寫,圖表應置於內文相對應段落下方。
  • (3)中文稿件須附英文摘要(含作者英文姓名[名在前,姓在後]、作者服務單位英文名稱及英文關鍵字[同中文摘要要求]);英文稿件則須另附中文摘要(規定同前述,惟英文資料改為中文)。

4. 字數、圖表數量限制:

  • (1)原著文章:全文字數扣除題目、作者姓名、作者服務單位、摘要(含關鍵字)、誌謝、參考文獻,以5,000字為上限,圖表總數以4個為上限;中、英文摘要分別以500字及300字為上限。
  • (2)疫情調查:全文字數扣除題目、作者姓名、作者服務單位、摘要(含關鍵字)、誌謝、參考文獻,以3,000字為上限,圖表總數以2個為上限;中、英文摘要分別以300字及200字為上限。

(二)稿件其他特殊規定

1. 英文縮寫(abbreviations)之原則:

  • (1)通用度量衡使用英文縮寫。
  • (2)摘要中有出現英文名詞,要全字拼出。
  • (3)內文(不包括摘要)中第一次出現英文名詞須將全字拼出,中文稿件括弧內英文對照之第一個字母,除專有名詞與公司名外一律小寫,如:急性無力脊髓炎(acute flaccid myelitis,AFM)。

2. 數字一律用阿拉伯體書寫;度量衡單位一律採用公制,並以國際公認符號或縮寫表示。數字與英文單位間要有空格,但%與℃與數字間不用空格。

3. 英文字間使用不分行連字號(‑),數字間使用短破折號(–),中文字間或語氣轉折時使用長破折號(—)。

(三)稿件圖表之原則

1. 標題:

  • (1)表格標題請置於表格上方;圖標題請置於圖下方。
  • (2)標題內之英文字,除第一個字母為大寫外,一律以小寫字母表示。

2. 位置:請置於內文首次出現段落之下方。

3. 圖表順序標示

  • (1)中文稿件圖表順序數字請以國字數字表示,如:表一、圖一。
  • (2)英文稿件圖表順序數字請以阿拉伯數字表示,如:Table 1、Figure 1。

4. 圖背景不著色、不加橫線、不加外框。座標中如有英文字母,除第一個字母為大寫外,一律以小寫字母表示。

5. 表格列以白色─灰色相間。

6. 圖表範例如附件1。

(四)參考文獻:

1. 應依引用的先後順序排列,以20篇以內為原則。

2. 引用時在引用處之後以阿拉伯數字括弧表示,如:[1]。

3. 參考文獻之共同作者若為3名(含)以內時,應全部列出;4名以上時,僅須列出最前面3名作者。中文文獻於第3名作者姓名後面加「等」,英文文獻於第3名作者姓名後面加et al.。

4. 參考文獻寫法如附件2。

七、稿件投稿時,應將具有全部共同作者簽名正本之著作權讓與書(附件3)紙本寄送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疫情報導編輯小組(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9樓);中文(或英文)稿件、英文(或中文)摘要、稿件自我檢核表(附件4)應寄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疫情報導編輯小組電子郵件信箱(E-mail:cdcteb@cdc.gov.tw)。

八、稿件完成審查作業後,作者應提供最後確定版本之中文(或英文)稿件與英文(或中文)摘要、考題(範例如附件5)、新聞稿發佈摘要表(附件6),俾便進行稿件接受與排版作業。

最後更新日期 20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