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特寫


COVID-19疫苗系列專欄:可以跟其他疫苗一起接種嗎?

DOI: 10.6524/EB.202111_37(21).0002

洪敏南*

2021年 第37卷 第21期

通訊作者: 洪敏南*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高屏區管制中心

摘要:

        為確保接種不同疫苗後的免疫反應不會互相影響,以致減弱疫苗保護力,關於疫苗接種間隔時間的一般性原則,認為非活性疫苗可同時(coadministration)或間隔任何時間接種,不同活性減毒疫苗間則須間隔至少28天。雖然目前尚無足夠之資訊來確認COVID-19疫苗和其他疫苗同時接種是否會影響疫苗之有效性或安全性,但由於目前全球所使用的COVID-19疫苗都並非活性減毒疫苗,因此理論上可與其他疫苗同時或間隔任何時間接種。
        在COVID-19疫苗使用初期,國際間及WHO對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之建議均較保守。WHO之疫苗專家諮詢小組(Strategic Advisory Group of Experts on Immunization)於2021年對目前核准使用之各種COVID-19疫苗,均建議須與其他疫苗間隔至少14天接種,並強調此建議可能隨實證而更新。隨著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展開,大規模資料顯示其安全性與有效性,為避免間隔時間接種可能造成接種率下降,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DC)目前建議COVID-19疫苗與其他疫苗可同時或間隔任何時間接種,但若同一天施打多種疫苗,建議施打在不同部位(如距離超過1英吋以上);若與較常引起局部反應的疫苗同時接種,則盡可能施打在不同側手臂上。英國的建議與美國大致相同,唯一例外是帶狀皰疹疫苗。考量COVID-19疫苗引起的發炎反應可能影響活性減毒帶狀皰疹疫苗的免疫反應,同時為避免帶狀皰疹疫苗所含的佐劑若引起全身性副作用時無法歸因,建議COVID-19疫苗與活性減毒帶狀皰疹疫苗的接種應間隔7天。2021年十月英國發表最新研究結果顯示,同時接種流感疫苗與第二劑COVID-19疫苗並不影響兩種疫苗之免疫原性與安全性,為首個支持COVID-19疫苗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的實證。
        臺灣的建議則有所不同,我國原建議COVID-19疫苗與其他非活性疫苗接種需間隔至少14天,與活性疫苗間隔至少28天。但參考國際建議,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於2021年臨時會議中決議,為避免一旦發生不良事件時無法釐清歸因,COVID-19 疫苗與其他疫苗應間隔至少7天,但如果小於上述間隔,則各該疫苗亦無須再補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