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文章


2004–2013南臺灣腸炎弧菌流行病學分析

DOI: 10.6524/EB.20151124.31(22).001

林建州、林栢杉、郭莉莉、洪羽屏、吳和生

2015年 第31卷 第22期

通訊作者: 林建州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研究檢驗中心

摘要:

多年來,腸炎弧菌(Vibrioparahaemolyticus)常是國內細菌性食物中毒案件排名第一之致病菌。該菌為短弧狀、革蘭氏陰性菌、嗜塩性之革蘭氏陰性菌,分布於沿海、河海口交界處及海底污泥中具單極鞭毛其活動力強,因此海鮮貝類容易受其污染。民眾常因食用生蠔或未經煮熟之甲殼類等海產食品或在烹煮過程中受到腸炎弧菌污染而造成食物中毒。

本研究調查統計自20042013年間,臺灣南部包括嘉義、臺南、高雄、屏東及澎湖等縣市通報食物中毒或腹瀉群聚事件共7,126件,其中腸炎弧菌陽性佔1,262(18%),平均每年發生126件,月平均10.5(5.9–14.3),以8月份(21%)發生頻率最高。如以性別區分,罹病男性555(44%),女性707(56%),男女比為0.79;如以年齡層區分,則20–44歲青壯年齡層是最大感染群組(56%)其次65歲以上染者佔7%各縣巿感染腸炎弧菌之盛行率以屏東縣最高,約10分之41.0,其次依序為嘉義巿12.6、澎湖縣11.2、臺南巿6.7、高雄巿6.0及嘉義縣3.5。在這些群聚事件中,檢出腸炎弧菌有確定血清型別者計有935件,其中K6507件最多(54%),其次為K8147(15%)。此外,10南部高雄海水表面溫度平均為22.029.8間,未低於15

隨著經濟發展及國人生活水準提升,尤其近年開放陸客來臺觀光旅遊,促使國內餐旅業蓬勃發展,但食物中毒事件並未因而減少。因此為維護臺灣美食聲譽並保護消費者飲食安全,餐飲業者必須依據食品安全相關規範確實執行,包括(1)注重個人衛生,調理食物前應徹底洗淨雙手;(2)避免處理過程交互感染,生鮮及煮熟食材從準備至上桌前必須分開操作,並使用清潔餐具器皿等。此外,餐飲工作人員如有腸胃道症狀時應立即停止工作,且不得進行會接觸到食物等相關工作至少48小時。若發生群聚腹瀉事件時,衛生單位應立即依照疾病管制署及食品藥物管理署制定之相關規範及指引,立即進行防治措施,包含採檢及疫調等,將有助於釐清事件發生原因及減少食物中毒事件發生機會。

關鍵字:腸炎弧菌;腸炎弧菌K6;腸炎弧菌盛行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