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文章


2020年桃園市某稽查大隊環境教育觀摩活動食品中毒案件

DOI: 10.6524/EB.202312_39(24).0001

李泱1,2、黃頌恩1,2、戴詩縈3、黃俞儒4、蘇桓儀5、李威毅6、陳宇儒7、林學軒8、蘇家彬1,2*

2023年 第39卷 第24期

通訊作者: 蘇家彬1,2*

  • 1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衛生調查訓練班
  • 2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預防醫學辦公室
  • 3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北區管制中心
  • 4花蓮縣衛生局食品藥物及毒品防制科
  • 5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 6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 7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 8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摘要:

        2020年8月13日桃園市某稽查大隊於花蓮環境教育活動結束後,約120人出現腹瀉或腹痛等症狀,疑似食品中毒案件。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進行流行病學調查,以釐清該事件疫情規模、傳染途徑、原因食品及病因物質。
        本調查採病例對照研究法,共回收249份有效問卷,病例定義為參加本活動且於8月13日午餐後出現腹瀉、腹痛、嘔吐、噁心任兩項症狀者,符合病例定義者共128人,侵襲率52%。病例症狀依序為腹瀉(94%)、腹痛(69%)、嘔吐(66%)、噁心(63%)。病例發病時間分布呈單一波峰,顯示為單一共同感染源,發病潛伏期中位數32小時(範圍8–72小時)。電訪發現同日於花蓮A餐廳用餐者亦出現症狀,該餐廳廚工及個案均驗出諾羅病毒,經比對9位諾羅病毒GII.6型個案的病毒基因序列,基因序列相似性達100%。菜色單變項分析結果顯示食用「海味雙拼」(OR 3.73, 95% CI 1.62–8.59)、「桂筍燒蹄膀」(OR 2.62, 95% CI 1.16–5.90)及「麻香美海鮮」(OR 2.76, 95% CI 1.29–5.91)與發病顯著相關。
        綜上,研判本案為食品中毒事件,病因物質為諾羅病毒,經A餐廳午餐傳播。建議廚工應保持手部衛生,如有症狀應暫停作業;衛生單位未來調查類似案件時,除最後一次共餐之餐廳外,可向前擴大調查其他餐廳與同時用餐人員之發病情形,以利研判嫌疑餐點。

關鍵字:腹瀉、食品中毒、諾羅病毒、流行病學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