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文章


2022年3–5月高雄港入境船舶試辦COVID‑19篩檢及船舶疫情處置作為探討

DOI: 10.6524/EB.202401_40(2).0001

黃舒廸*、張鳳惠、洪敏南、林靜麗、林慧真

2024年 第40卷 第2期

通訊作者: 黃舒廸*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高屏區管制中心

摘要:

        為防止傳染病經由海港傳入我國社區,來自境外之船舶皆須依法完成檢疫程序。2020年國際間發生多起船舶COVID‑19群聚事件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持續訂定船舶相關防疫指引及原則,惟部分感染者為輕症或無症狀表現,且2022年1月高雄港發生港區從業人員COVID‑19群聚事件,經調查感染源疑似來自國際航線船舶。為再強化高雄港進港船員健康監測,保障從業人員健康及鞏固社區防疫安全,經高雄市政府建議,指揮中心授權該府與交通部航港局南部航務中心於3月1日實施「試辦高雄港國際航線船舶船員篩檢方案」,並參考指揮中心原則規劃「全船隔離」、「全員更替」、「貨櫃船專案」三種染疫船舶應處方式。該方案實施期間高雄港有6艘船舶搭載COVID‑19確診船員,共31人PCR檢測陽性,侵襲率介於14%至42%,分別有4艘以「全船隔離」、1艘「全員更替」及1艘「貨櫃船專案」方式防治疫情,同時維持船舶正常運作,處置經驗可提供政策調整參考。配合防疫政策放寬,2022年3月15日指揮中心持續修正船舶防疫措施指引,並訂定「船舶搭載COVID‑19陽性個案應處原則」,給予更具彈性之處置方式,另制訂防疫計畫書範本,使制度更完備。

關鍵字:COVID‑19、船舶檢疫、高雄港、篩檢、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