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文章


2009年我國結核菌第2等級負壓實驗室之生物安全查核缺失研析

吳文超、曾淑慧、顏哲傑

2010年 第26卷 第26期

通訊作者: 吳文超

  •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第五組

摘要:

我國結核分枝桿菌菌種鑑定及藥物敏感性試驗等操作,依現行規定至少於生物安全第2等級負壓實驗室內進行。疾病管制局於2009年針對國內34家5類醫事機構(包括15家醫學中心、13家區域醫院、3家地區醫院、1家診所及2家檢驗所)之結核分枝桿菌第2等級負壓實驗室進行現場查核。查核標準係參考世界衛生組織2004年出版之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所訂定15大項(共104細項)之查檢表。每家受查核實驗室安排3至4位查核委員,進行約3小時之查核工作。查核結果顯示,該等實驗室之查核平均缺失率為7.2%。5類醫事機構之實驗室查核平均缺失率,以醫學中心等級最低(6.5%),以診所等級最高(11.5%)。個別實驗室查核缺失率,最低2.9%(某醫學中心),最高16.3%(某地區醫院)。而實驗室查核缺失率標準差,以區域醫院等級最高(3.5%)。本次查核大項缺失數以「工程控制」(64件)、「實驗室管制」(40件)及「設施」(30件)為前3位,查核缺失細項前3項,分別是:(一)實驗室設施之貫穿處或縫隙未完全密封(16家)。(二)實驗室高壓滅菌器之排氣閥無過濾裝置(10家)。(三)未落實負壓實驗室人員進入管制(9家)。藉由本次現場查核,促使該等醫事機構重視單位生物安全管理機制,並提升實驗室工作人員之生物安全意識,確保該等實驗室運作安全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