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文章


88年高雄縣林園鄉登革熱疫情調查報告

游秋月

2000年 第16卷 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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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登革熱的主要症狀包括高燒、頭痛、肌肉、骨頭及關節酸痛、後眼窩痛及發疹等,係由黃病毒科(Flaviviridae)、黃病毒屬(Flavivirus)中的登革熱病毒亞屬所引起。該亞屬共有四種登革熱病毒,依抗原性的不同分別稱為第1、2、3、4型(DEN-1, DEN-2, DEN-3, DEN-4),感染同一型病毒具終生免疫力,但感染不同型病毒並無交叉保護力。在台灣地區,登革熱的主要病媒蚊為埃及斑蚊(Aedes aegypti)及白線斑蚊(Aedes albopictus)。登革熱在西元1779-1780年在亞洲、非洲、北美洲等地開始流行,表示其病毒及病媒蚊已存在環境中超過200年(1),當時約10-40年才有一次大流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從東南亞開始全球大流行,且常同時數種血清型一同流行,登革出血熱(Dengue Hemorrhagic Fever, DHF)更於50年代首先在東南亞出現;至1997年,登革熱已是人類最重要的蟲媒傳染病,其分布範圍已與瘧疾相當,全球流行區估計約有25億人口,每年有上千萬的病例,而某些年甚至有成百上千的DHF個案(2),DHF致死率約為5%,且死亡個案多為孩童及年輕人,對全球社會經濟的影響相當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