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文章


2007年輸血感染HIV事件調查報告

劉慧蓉

2008年 第24卷 第11期

通訊作者: 劉慧蓉

摘要:

HIV主要的傳染途徑以血液、性行為和母子垂直感染等為三大傳染途徑。我國自1988年起,即規定國內所有捐血血品應進行HIV第一型抗體檢驗,於1995年規定應進行HIV第一型及第二型的抗體檢測,避免因輸血而感染愛滋事件的發生,以確保受血者的安全。而2007年12月疾管局進行常規性之受血者追蹤工作,經通報發現一名受血者疑似因輸血而感染HIV,遂展開一系列的捐血者及受血者之病歷調閱、檢體蒐集及檢驗工作,經由PCR基因序列比對,證實為捐血者當時正處於HIV感染檢驗空窗期,其血袋未被驗出,導致2名受血者遭HIV感染之案例,此案例亦為2007年首起輸用空窗期血品而導致感染HIV事件,相關存活個案均輔導就醫中。未來除應強化檢驗,縮短空窗期外,更應朝向建立捐血檢體備份留存機制及落實專業人員於捐血時面談諮商等方面努力,以避免因輸用空窗期血品而造成HIV之感染及釐清相關案情。
關鍵字:愛滋病、輸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