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文章


持久而擾人的咳嗽-百日咳

潘子明

1998年 第14卷 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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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百日咳於民國44 年2 月28 日台灣省政府為加強防治工作,將其列應報告傳染病,在立法院審查中的傳染病防治法則列為第二級傳染病。白喉、百日咳、破傷風三合一疫苗於民國43 年開始供應,民國44 年初起全省普遍實施預防接種。
民國86 年,百日咳確定病例數急速增加,至年底初步統計共有101 名確定病例,其中包括臺北市兩個國小的小規模流行及某醫學中心醫護人員的感染,確定病例之多創臺灣地區的最高紀錄。為使衛生單位同仁對百日咳有較深認識,茲將百日咳之特性介紹如下,以供讀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