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文章


先進國家對於外籍愛滋感染者之醫療服務制度研析

DOI: 10.6524/EB.20170110.33(1).001

黃思怡1*、王貴鳳1、黃彥芳1、陳昶勳2

2017年 第33卷 第1期

通訊作者: 黃思怡1*

  • 1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慢性傳染病組
  • 2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興傳染病整備組

摘要:

近年國際組織為了落實疾病平權,積極推動解除愛滋感染者跨越國境的障礙,為順應國際潮流,我國近年亦積極推動「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並已於201524日公布,解除對於外籍愛滋感染者入境、停留及居留的嚴格限制。當各國陸續解除愛滋感染者跨越國境的限制,伴隨而來的是對外籍愛滋感染者提供醫療服務的制度問題。而對於感染者來說,是否能夠在可以負擔的範圍內,取得某一國家的愛滋醫療服務,亦成為感染者考量是否前往該國求學、工作或生活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綜覽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德國、英國及日本等先進國家對於外籍愛滋感染者申請各類簽證之限制,各國私人保險、社會保險、國民保健服務對於外籍人士之給付情形,以及在各國不同醫療服務制度下感染者需支付的部分負擔,期望從不同層面瞭解先進國家醫療資源對於外籍愛滋感染者之可近性。總結來說,許多先進國家的長期簽證申請限制仍嚴,抑或於就醫時收取高額部分負擔,故其醫療資源對於外籍愛滋感染者之可近性仍有許多障礙,建議感染者前往他國求學、工作或生活時,應事先瞭解該國相關規定,並考慮自費投保商業保險或者自行攜帶藥物前往。

關鍵字:外籍人士、愛滋病、醫療資源、可近性、先進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