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文章


我國導入國外Biosafety Officer管理制度之探討

DOI: 10.6524/EB.202311_39(22).0001

吳文超*、黃博鏞、蔡威士

2023年 第39卷 第22期

通訊作者: 吳文超*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感染管制及生物安全組

摘要:

        我國自2005年公布「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實施迄今,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運作已逾15年。隨著國際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政策及標準的發展,實驗室導入生物風險管理系統已為時勢所趨。疾病管制署為順應潮流,於近年積極輔導特定實驗室導入生物風險管理系統。然而,在實驗室生物風險管理系統運作中,生物安全主管(biosafety officer, BSO)為系統管理之關鍵人物。為此該署於2021年進行修法,將BSO之資格、職責、訓練及維持納入前開辦法。本文蒐集與比較美國、加拿大、英國及新加坡等先進國家之BSO管理制度,以利訂定符合國情且與國際接軌之BSO專人管理制度。

關鍵字:實驗室、生物安全、生物風險管理系統、生物安全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