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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結核病聚集事件風險因子分析

DOI: 10.6524/EB.20160322.32(6).002

朱柏威、鄭人豪、許建邦、李品慧、陳昶勳

2016年 第32卷 第6期

通訊作者: 朱柏威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愛滋及結核病組

摘要:

本文章以病例對照研究(case-control study)設計,回溯性分析疾病管制署2011年至2013年間通報之疑似校園聚集事件,並依據結核病資料庫之疫情調查資料、個案通報時疾病情形等,評估疑似事件發展為確定事件之風險因子。

研究期間共通報95件校園事件,包括確定事件24件及非確定事件71件。病例對照研究發現,確定事件的風險因子包含指標個案為痰塗片陽性(OR 4.67, 95% CI 1.19–28.25)、或有延後就醫情形(出現疑似結核病症狀逾6個月)(OR 13.17, 95% CI 1.53–113.06)、事件第二案為指標個案接觸者發病(OR 11.153, 95% CI 2.58–48.28);另外,指標個案性別為女性為確定事件的保護因子(OR 0.19, 95% CI 0.05–0.75)。單變項分析亦發現當機構內接觸者結核菌素測驗(tuberculin skin test,簡稱TST陽性率大於50%時,確定事件風險較高(OR 5.33 , 95% CI 1.17–24.28)

當校園事件出現指標個案為痰塗片陽性、或有延後就醫情形(出現疑似結核病症狀逾6個月)、或機構內TST陽性率大於50%、或事件第二案為指標個案接觸者發病等任一情形時,衛生人員於取得菌株比對結果以前,即可考慮儘早啟動防疫作為:例如強化接觸者調查、重新評估須進行潛伏結核感染(latent tuberculosis infection, LTBI)治療對象或調查該機構通風條件與建議改善措施。

關鍵字:結核病、聚集感染事件、校園、病例對照研究、風險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