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文章


台灣現行預防接種受害救濟體系介紹及制度改善初探

DOI: 10.6524/EB.20150922.31(18).001

王秉誠

2015年 第31卷 第18期

通訊作者: 王秉誠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企劃組

摘要:

為了因應1986年,台灣桃園地區發生口服小兒麻痺疫苗後造成小兒麻痺症之案例,前行政院衛生署19886月設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並於1989年由預防接種諮詢小組召開第一次會議審議,後自1992年起,設置獨立審議小組進行審議。本制度設立之宗旨,係期望民眾若有因預防接種而致死亡、障礙、嚴重疾病及其他不良反應等傷害時,能經由專業審議,快速獲得合理的救濟,消除民眾對預防接種可能導致副作用之疑慮,維持高預防接種率。本篇除介紹我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外,亦評估現行制度並提出未來改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