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赴瘧疾疫回國後,如有不明原因發燒,請立刻至醫療院所抽血送驗,並詳述旅遊史


 

疾病管制局公布本年度第二十八名瘧疾確定病例,個案居住地點為台東縣大武鄉,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一日至所羅門群島工作,十一月二十一日返國,在當地工作期間曾連續發燒五天,十一月二十四日由衛生單位防疫人員勸導至衛生所抽血送驗,十一月二十六日由疾病管制局確認為熱帶瘧。

 

該局於確認個案為陽性病例後,請台東縣衛生局配合進行下列防疫措施:

 

一、查明仲介公司或機構、同行至所羅門群島工作已返國及未返國者皆造冊進行疫調、採血送驗及後續追蹤。

 

二、個案居家進行擴大疫調及滅蚊措施。

 

該局針對九月份台東縣太麻里鄉瘧疾介入感染疫情,於九十二年九月十日函知瘧蚊孳生區之五個縣市政府(台南縣、高雄縣、屏東縣、花蓮縣及台東縣),針對轄區從事人力仲介業務公司、機構,就其辦理國人赴瘧疾流行地區工作情形進行瞭解,對於赴瘧疾流行地區經商、服役、農技服務、旅遊或從事其他工作之民眾,進行出國前瘧疾預防治衛生教育宣導,及返國後疫情追?,避免其感染瘧疾或將病原傳入國內。

 

疾病管制局呼籲,派駐或仲介國人至國外瘧疾疫區工作之公司或機構,可主動造名冊向轄區衛生單位報備,民眾出國旅遊或受僱至國外工作期間如有不明原因發燒,入境時應詳實填報「SARS及其他傳染病防治調查表」,俾便衛生單位採取防治措施;因瘧疾亦有潛伏期,民眾在國外期間未有明顯症狀,回國後如有不明原因發燒,亦請民眾儘速至醫療院所診治,並向醫師告知詳細旅遊史。

發佈日期 200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