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表示,為提升我國成人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完成率,以及降低高風險族群因感染肺炎鏈球菌導致嚴重併發症或死亡風險,自115年1月15日起實施成人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轉換政策,以1劑20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20),取代13價/15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15)及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23)之2劑接種,籲請醫師鼓勵符合資格之就診民眾接種,提升該些對象免疫保護力。有關肺炎鏈球菌疫苗公費對象資格、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高風險對象定義及疫苗轉換銜接接種原則如下:
1.公費對象共三類:65歲以上民眾、55–64歲原住民及19–64歲IPD高風險對象。如為外籍人士,需具健保身分或持有居留證。前述IPD高風險對象定義如下:
(1)脾臟功能缺損。
(2)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
(3)人工耳植入。
(4)腦脊髓液滲漏。
(5)一年內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者(係指曾接受任何治療癌症之藥物,包含注射式化療藥、口服化療藥、生物製劑、標靶藥物、免疫療法等藥物治療或放射治療者)及器官移植者。
2.疫苗轉換銜接接種原則:
(1)從未接種過PCV13/15/20及PPV23者,接種1劑PCV20。
(2)曾接種PPV23且間隔至少1年者,接種1劑PCV20。
(3)曾接種PCV13/15且間隔至少1年者(IPD高風險對象或65歲以上「機構住民」及「洗腎患者」間隔至少8週),以1劑PPV23銜接接種。
3.如已接種過PCV13/15及PPV23或接種過PCV20,代表已完整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無需再接種PCV20。
4.19-64歲IPD高風險對象,如於65歲前完整接種PCV13/15及PPV23,可於滿65歲(含)且與前劑間隔滿(≧)5年後,再追加接種1劑PCV20。
疾管署提醒,有關PPV23用罄係以「全國用罄」為原則,屆時將由疾管署依全國疫苗數量統一公布,請各接種單位勿自行判定PPV23用罄。另提醒各接種單位於登錄IPD高風險對象、65歲以上「機構住民及洗腎患者」之接種資料時,務必於系統註記身分別代碼「R02A」,俾利系統正確區分統計,以及接種處置費之正確核付。
有關接種政策轉換內容及Q&A等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cdc.gov.tw/)首頁/預防接種/衛生專業人員工作指引/接種計畫/成人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計畫(自115年1月15日起適用)項下查閱。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