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迄今仍無因執行工作而感染愛滋病毒之案例


  1. 疾管局表示,該局對於因執行工作而疑似感染愛滋病毒之案例,均依照標準作業流程予以調查並採集檢體檢驗,必要時進行病毒比對。迄今尚未發現有因執行工作而感染愛滋病毒之案例。疾管局籲請各界應遵守「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之規定,保障接受檢驗人員及感染者之隱私權益。
  2. 愛滋病毒的傳染途徑係透過血液或體液交流,病毒不會經由未損傷的皮膚侵入人體。因執行工作有機會暴露血液或體液之工作人員,應採行「標準防護措施」(standard precaution),工作單位亦應訂定意外暴露後之標準處置流程,以確保工作人員的工作安全。
  3. 為加強宣導血液傳染疾病之預防知識,疾管局於2006年即已製作「保護員警執勤安全教戰光碟」分送相關單位,以期降低經由血液傳染的致病感染源,如:愛滋病毒、B型肝炎病毒等。對於針扎後之處理流程及相關資訊,可撥打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1922,或至該局全球資訊網查詢,網址為http://www.cdc.gov.tw。

發佈日期 2008/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