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茲卡病毒感染症邊境檢疫強化措施


因應茲卡病毒感染症邊境檢疫強化措施( 2016-05-12)

 

疾病管制署於我國各國際機場、港口設置辦事處,於平時執行入境旅客發燒篩檢、旅客/運輸工具通報等相關邊境檢疫措施。為因應現階段茲卡病毒感染症疫情,邊境港埠持續進行檢疫相關措施,以防堵疫情自國外傳入我國,相關措施說明如下:

一、持續加強對來自茲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區入境旅客之監測:

(一) 對自茲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區返臺之有症狀旅客,加強蒐集旅遊地區史資訊。

(二) 若出現發燒或有疑似症狀,且曾至茲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區旅遊史之旅客,將採集血液檢體送驗。

(三) 監測資訊即時回饋社區防疫單位以利後續追蹤,相關數據亦將作為適時檢視、調整現行邊境檢疫措施之參考依據。

二、透過各種管道強化衛教宣導:

(一)新開發「預防茲卡安心旅遊」宣導單張,提醒赴流行地區旅客於旅行前/中/後注意事項。

(二)於各國際機場、港口加強出境旅客的衛教宣導,如電子看板、宣導海報、跑馬燈及宣傳單張等。

(三)透過旅行業者提供出國旅客相關注意事項,並呼籲孕婦及計畫懷孕婦女暫緩前往旅遊疫情警示(Alert) 地區。

(四)一般民眾如計畫前往流行地區,可先至國內26家旅遊醫學門診評估感染風險,並做好行前防蚊準備工作。

三、航空器掃蚊/船舶及港區落實蚊媒防治

(一)要求航空業者、船舶業者落實蚊媒防治。

(二)來自流行地區航空器加強掃蚊,船舶加強孳生源等衛生檢查及管理。

(三)加強港區蚊媒監測,請港埠經營管理機構落實港區蚊媒防治。

四、跨單位整合協調:

(一)協請交通部等主政部會轉知所轄單位與業者,應主動通報並配合各項檢疫措施。

(二)視疫情及防治需要,於各國際機場、港口召開衛生安全工作小組會議,進行疫情防治宣導,並協調機場、港口各單位應配合、協助事項。

五、重要監測結果:

(一)105年1月10日於桃園國際機場入境檢疫站,成功攔獲國內首例境外移入茲卡病毒感染個案,其血液檢體經本署檢驗室檢驗確認感染。

(二)農曆春節假期(105年2月6日-14日)持續防疫整備,於我國國際機場共攔檢74名發燒旅客,以自泰國入境27人最多,其次為越南14人、馬來西亞8人,其餘多為其他東南亞國家,74人檢驗皆為陰性。

最後更新日期 201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