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流感請南部地區養禽業者、衛生、農政單位提高警覺


繼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於93年1月5日於彰化縣一蛋雞場檢出H5N2家禽流感弱毒株並於1月15日完成撲殺清場與消毒,1月16日又於嘉義縣某養雞場驗出另乙起H5N2家禽流感弱毒株。

由於南韓、越南、日本相繼於養雞場發生高病原性禽流感,且越南亦已證實有人類感染禽流感病例,當禽流感病毒進入人體後,就有可能與人類流感病毒發生重組而產生全新的流感病毒,由於人類對這種新的流感病毒並無抗體,因此一旦感染就有發生大流行之虞。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已透過嘉義縣衛生局針對養雞場飼主、工作人員進行鼻咽拭子之採檢與自主健康管理,以釐清是否出現人類感染禽流感病例。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呼籲:

  1. 飼主或民眾若出現發燒、頭痛、肌肉酸痛或流鼻水等症狀,避免靠近或進入養雞場,並採取自主健康管理;
  2. 飼主或雞場工作人員尚未接受流感疫苗注射,請速洽當地衛生局(所),疫苗接種服務至用罄為止;
  3. 飼主或雞場工作人員開始出現發燒、頭痛、肌肉酸痛或流鼻水等類流感症狀應儘速就醫,執業醫師應提高警覺並儘速通報當地衛生局(所),由各區指揮中心評估後提供克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
  4. 相關衛生局應對養雞、鴨、豬業者進行訪視、衛教宣導並建立養殖場之發燒通報機制。

我國衛生及農政單位已對禽流感加強監測,疾病管制局仍要特別呼籲全國醫師、民眾、國內的養禽業者亦應保持高度的警覺性,一旦發現病例或所飼養之禽類有異狀應立即通知相關農政或衛生單位採取必要之防疫措施。民眾赴上述發生禽流感疫情之地區應避免接觸禽鳥,若有接觸禽鳥或其糞便,應馬上用肥皂徹底清洗雙手。自上述地區返台民眾如有類流感症狀,應立即就醫,並告知醫師曾前往地點,以利醫師研判病情,可即時提供抗病毒藥劑使用;各級醫院醫師亦請提高警覺,若遇有可疑患者或流感

發佈日期 200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