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抗病毒藥劑


常見人口密集機構為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長照服務機構、榮譽國民之家、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矯正機關、軍營等機構等。
您如為前述人口密集機構之住民、工作人員,可於看診時主動向醫師表明,由醫師研判給藥。
最後更新日期 2026/7/23
流感重症高風險族群包括,未滿 5 歲幼兒、65 歲或以上長者、具有重大傷病、免疫不全(含使用免疫抑制劑者)或流感高風險慢性疾病者、長期服用阿斯匹靈之未滿18歲兒童青少年、感染流感病毒後可能併發雷氏症候群(Reye syndrome)者、孕婦及產後兩週內之婦女、肥胖者、護理之家和其他慢性照護機構住民等。
若您與上述對象為同住家人,或您為上述人員之照顧者,可於看診時主動向醫師表明,由醫師研判給藥。
最後更新日期 2026/7/23
因為兒童及青少年尚在生長發育,故肥胖定義與成人不同,參考國民健康署公布之「兒童及青少年生長身體質量指數(BMI) 建議值」,超過 95 百分位時為肥胖。未滿 18 歲兒童及青少年之年紀需計算至年/月/日,以「給藥日期」減「出生日期」,並以 0.5年為級距,所計算之 BMI 數值超過同齡第 95 百分位,即為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
如男性病患出生日期為 100 年 1 月 1 日,給藥日期為 114 年 8 月 1 日,其足歲約為 14.6 歲,對應 14.5 歲之 BMI 第 95 百分位為 25.2,若該病患之 BMI 超過 25.2 即可依醫師研判給藥。
最後更新日期 2026/7/23
產後兩週內之婦女,請提供孕婦手冊或新生兒出生日期證明相關文件,即可依醫師研判給藥。
最後更新日期 2026/7/23
年齡計算操作型定義,係為避免第一線醫事人員因計算患者之年齡至年/月/日,致計算錯誤需賠償等困擾,故以「給藥年」與「出生年」的差值計算,並採稍寬鬆的定義,說明與範例如下:
(1)未滿5歲幼兒計算方式為「給藥年」-「出生年」<6,確保所有未滿5歲幼兒皆可納入,且稍微放寬部份已滿5歲幼兒亦可使用公費藥劑;以115年為給藥年為例,出生年介於110-115年次之幼兒類流感患者,皆可依醫師研判給藥。
(2)65歲以上長者之計算方式為「給藥年」-「出生年」≧65,確保所有年滿65歲以上長者皆可納入,且稍微放寬部份未達65足歲的成人亦可使用公費藥劑;以115年為給藥年為例,出生於50年次或以前之類流感患者,皆可依醫師研判給藥。
最後更新日期 2026/7/23

流感疫苗可預防感染流感,有不活化疫苗、活性減毒疫苗等種類,藉由刺激人體產生抗體對抗病毒,使人體免於感染流感或降低感染發病後的嚴重程度,保護力約可維持半年至1年;而流感抗病毒藥劑是用來治療或預防流感病毒感染,服用後可以減輕症狀、縮短病程、減少併發症;發病前服用則可預防感染,一旦停止服藥後即不產生預防效果,因此兩者的原理與作用皆有不同。

最後更新日期 2023/10/3

1.絕大部分流感疫苗是不活化疫苗,與流感抗病毒藥劑之作用機轉不同,不會互相影響。
2.但因鼻噴式流感疫苗為活性減毒疫苗,若於接種後兩週內因感染流感而使用流感抗病毒藥物,可能影響疫苗保護力。因此,倘發生前述情形,應重新接種不活化流感疫苗。

最後更新日期 2025/12/3

流感抗病毒藥劑是可以預防或治療流感的藥品。目前政府採購儲備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包括口服式oseltamivir (如克流感膠囊Tamiflu®及易剋冒膠囊Eraflu®)及吸入式zanamivir (瑞樂沙旋達碟Relenza®),均為神經胺酸酶抑制劑,可有效抑制流感病毒複製,並可同時治療A及B型流感。另有點滴靜脈注射液劑型瑞貝塔® (Rapiacta®),可提供新型A型流感通報個案使用。

最後更新日期 2025/7/11
  oseltamivir(克流感膠囊Tamiflu® 、易剋冒膠囊Eraflu®) zanamivir(瑞樂沙旋達碟Relenza®)
藥物種類 神經胺酸酶抑制劑 神經胺酸酶抑制劑
給藥方式 口服 經口吸入
適用年齡 成人和兒童(包含足月新生兒);未滿13歲且體重40公斤以下者需依體重調整劑量。 5歲(含)以上之青少年與成人。
副作用
  1. 最常通報的藥物不良反應為,噁心、嘔吐及頭痛,會在1-2天內自然消退。
  2. 其他曾報告過的不良反應包括:過敏性皮膚反應(如皮膚疹、濕疹、蕁麻疹、多型性紅斑、面部水腫、史帝芬強生症候群及毒性上皮組織壞死等)、肝炎、肝酵素上升。
  3. 日本曾出現神經精神方面案例(行為及感覺異常、幻覺、嗜睡或意識障礙等),多發生於未成年患者。
  1. 曾報告的事件包括,過敏反應(如口咽部水腫、顏面水腫)、血管迷走神經反應(如發燒及脫水)、支氣管痙攣、呼吸困難、皮疹、蕁麻疹、嚴重皮膚反應(包括多型性紅斑、史帝芬強生症候群及毒性表皮壞死溶解症)等,皆極為罕見。
  2. 接受包括瑞樂沙在內的神經胺酸酶抑制劑治療時,有癲癇、譫妄、幻覺與異常行為等表現,主要發生於疾病初期,往往突然出現後又迅速消退。
最後更新日期 2025/7/11
醫師遇到流感病患,應提高警覺,如符合流感併發重症及新型A型流感通報病例定義應儘速通報,對於符合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條件之民眾,不需快篩,即可及早給予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以減少嚴重併發症及死亡的發生。
最後更新日期 2026/7/23

在流感症狀開始後48小時內使用效果最好,即使症狀出現時間已經超過48小時後使用仍然有效,所以當出現發燒、喉嚨痛、咳嗽、肌肉酸痛、頭痛等症狀時,應儘速就醫,並依醫師指示使用藥物。

最後更新日期 2025/9/10
由於引起類流感症狀之病原體很多,流感抗病毒藥劑僅能治療流感病毒引起之感染症狀,因此須經由醫師診療後,再依指示用藥。
最後更新日期 2023/10/3

不建議。流感抗病毒藥劑為處方用藥,需經醫師評估後使用,若毫無節制使用流感抗病毒藥劑,有可能產生抗藥性的病毒株。

最後更新日期 2026/7/23

對於孕婦而言,感染流感可能會引發嚴重的併發症,甚至死亡。目前沒有任何研究顯示,孕婦使用流感抗病毒藥劑會增加自己或胎兒不良預後的風險,在懷孕動物的研究中,也未顯示流感抗病毒藥劑具致畸胎性。同時孕婦使用流感抗病毒藥劑,可降低入住加護病房與死亡之風險。因此,對於罹患流感之孕婦,使用流感抗病毒藥劑的好處大於可能的風險,建議孕婦如有流感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依醫師評估及建議使用流感抗病毒藥劑。

最後更新日期 2023/10/3
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並未納入健保給付,屬應自費之藥品。
最後更新日期 2026/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