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疫苗可預防感染流感,有不活化疫苗、活性減毒疫苗等種類,藉由刺激人體產生抗體對抗病毒,使人體免於感染流感或降低感染發病後的嚴重程度,保護力約可維持半年至1年;而流感抗病毒藥劑是用來治療或預防流感病毒感染,服用後可以減輕症狀、縮短病程、減少併發症;發病前服用則可預防感染,一旦停止服藥後即不產生預防效果,因此兩者的原理與作用皆有不同。
1.絕大部分流感疫苗是不活化疫苗,與流感抗病毒藥劑之作用機轉不同,不會互相影響。
2.但因鼻噴式流感疫苗為活性減毒疫苗,若於接種後兩週內因感染流感而使用流感抗病毒藥物,可能影響疫苗保護力。因此,倘發生前述情形,應重新接種不活化流感疫苗。
流感抗病毒藥劑是可以預防或治療流感的藥品。目前政府採購儲備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包括口服式oseltamivir (如克流感膠囊Tamiflu®及易剋冒膠囊Eraflu®)及吸入式zanamivir (瑞樂沙旋達碟Relenza®),均為神經胺酸酶抑制劑,可有效抑制流感病毒複製,並可同時治療A及B型流感。另有點滴靜脈注射液劑型瑞貝塔® (Rapiacta®),可提供新型A型流感通報個案使用。
| oseltamivir(克流感膠囊Tamiflu® 、易剋冒膠囊Eraflu®) | zanamivir(瑞樂沙旋達碟Relenza®) | |
| 藥物種類 | 神經胺酸酶抑制劑 | 神經胺酸酶抑制劑 |
| 給藥方式 | 口服 | 經口吸入 |
| 適用年齡 | 成人和兒童(包含足月新生兒);未滿13歲且體重40公斤以下者需依體重調整劑量。 | 5歲(含)以上之青少年與成人。 |
| 副作用 |
|
|
在流感症狀開始後48小時內使用效果最好,即使症狀出現時間已經超過48小時後使用仍然有效,所以當出現發燒、喉嚨痛、咳嗽、肌肉酸痛、頭痛等症狀時,應儘速就醫,並依醫師指示使用藥物。
不建議。流感抗病毒藥劑為處方用藥,需經醫師評估後使用,若毫無節制使用流感抗病毒藥劑,有可能產生抗藥性的病毒株。
對於孕婦而言,感染流感可能會引發嚴重的併發症,甚至死亡。目前沒有任何研究顯示,孕婦使用流感抗病毒藥劑會增加自己或胎兒不良預後的風險,在懷孕動物的研究中,也未顯示流感抗病毒藥劑具致畸胎性。同時孕婦使用流感抗病毒藥劑,可降低入住加護病房與死亡之風險。因此,對於罹患流感之孕婦,使用流感抗病毒藥劑的好處大於可能的風險,建議孕婦如有流感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依醫師評估及建議使用流感抗病毒藥劑。
詳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一覽表」